Re: [討論] 關於所謂肖像權
因為看了些朋友們的推文
發現好像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所以造成版友們的誤解
我沒有想要戰的意思,我之所以發第一篇文章
是因為覺得看不慣有某些人明明自己也是侵犯肖像權,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等。
但卻可以正氣凜然的指責別人的不是,那種態度彷彿就是維我獨清的感覺。
彷彿自己都沒做過類似的事一樣。
但是就如同前文所說的,我並沒有要為那些違規照相的人說話。
我非常認同既然說了不準照相,那就要乖乖的收起相機,這是無庸置疑的。
再來我之所以在文末感謝那些平時分享檔案的朋友們。
是因為不是本國飯的我們,真的是逼不得已而使用這些低調管道
如今我提出了下載檔案的事情,目的不是要批評他們。
所以特別提出來感謝他們,怕他們受傷。而不是要為照相的人做出合理化的解釋。
※ 引述《kitten631 (咪將~)》之銘言:
: : 那麼再請問那些所謂身為J家就要遵守J家飯規矩的人
: : 你有沒有買過密錄?有沒有下載過別人雜誌的圖?有沒有下載過J家人演的日劇?
: : 有沒有把這些日劇、節目擷圖過?有沒有下載過他們MP3?
: 這種論調很奇怪啊
: 好像被抓作弊的人反問老師你小時候就沒有作弊嗎
: 作弊本身就是錯誤為什麼不能被指責??
我倒是覺得如果以此來比喻。
那倒不如說是那些抄小抄的同學,指責那些拿起書本直接看的同學作弊。
試問有什麼不同嗎?
只是拿起書本(=照相)直接會被發現
抄小抄(=非法下載檔案)不容易被抓到
但本質上,這些行為都是侵權、讓事物所少賺銀兩的行為吧?!
: : 以上這些不只是肖像權的問題,更包含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問題?
: : 我要先說,因為不是本國飯,所以我們接觸日本藝人需要特別的管道
: 推這個
: 因為不在日本,大家都很辛苦
: : 但是這些都建立在非常低調的管道之上,在此真的非常感謝那些願意分享的朋友們
: ^^^^^^^^
: 可是在見面會上經過宣導了還拿著相機狂照
: 是件"非常高調"的事情
: 不是說低調的人就沒錯
: 只是這種違反規則一但"高調"起來
: 你會影響其他台灣飯的權益
: 包括台灣人被自家偶像討厭啦...
: (想到KAT-TUN在泰國竟然有全程跟拍就覺得泰國飯有點變態)
: J家把給台灣的資源收回去啦...
: (相信我台灣市場很小他們大可去東南亞或韓國發展)
: 這些前面大家都提過了也沒什麼好再囉嗦的
: 這是大家會急著要互相約束的原因吧
: 大家都是帶著愛當飯的 也沒有人故意要違規
: 如果可以我也想去日本工作當個乖乖的本地FAN
: 我也想開電視就有他們的廣告日劇可以看
: 但去不了日本啊T__T
: 請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不行的也請低調吧~
: 在J家官方和自家偶像前面就算是做表面都好當個好孩子吧Q__Q
: 如果能順利打開台灣市場讓他們年年來常常來節目天天播(完全是個幻想XD)
: 我們也不用這麼偷偷摸摸了不是嗎?
: 以上 如果有冒犯請見諒(‧Q‧)
總之,我是很真誠的想讓大家想想,大聲指責別人之前,是否先反省自己的行為
而不要當個道貌岸然的人。
如果看了以上的文字,多有冒犯的話,請多多見諒。
可能我的思緒還不是很圓融吧? m(一.一)m
p.s 我真的沒有要為那些違規照相的人合理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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