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Legal High 2 winwin個屁

看板Japandrama作者 ((╴︵╴).z.Z)時間10年前 (2013/11/11 02:21), 編輯推噓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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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討厭winwin的概念 而是討厭羽生的winwin 這兩者要分清楚 同這篇引文所寫 因為設定上要古美門贏 也就注定羽生"律師"站在相反立場時要輸 這時羽生的winwin就只能淪落到讓 失敗不要看起來這麼可恥 這種地步 覺得能贏的時候 winwin就是勸對方放棄訴訟 以和為貴 覺得要輸的時候 winwin就是種彌補方式 第一集 握有王牌證人 勸認罪求免死 第二集 掌握漫畫作者故事 勸放棄訴訟 第三集 因為整形就要打離婚訴訟太可笑 勸不要離 第四集 因為刑事認定正當防衛本來不該輸 結果竟然好像要輸了 ?! winwin魔法發動:接受對方請求 挖委託人前夫2000萬以及房產公司來補 老實說我個人覺得這集算是比較沒那麼硬凹 雖然兩個人能和平相處我也覺得很扯 第五集 說在前面這集我覺得破格太嚴重 派蘭丸去煽動已經有違反律師倫理的可能了 之前案件至少是委託人主動來找 這次主動去引誘委託人提起訴訟? 根本開頭就不合理 我最不能接受這點 一開始羽生也是打算和解的 但是只有1E??? 第四集都能完全同意對方請求了我不懂這集只拿1/25是甚麼意思 我也不想再去看是不是公司有困難到拿25E會周轉不靈啥的 賣可愛文具的5000E公司商譽竟然就為了這25E砸鍋? 羽生真的有顧及當事人的程序利益嗎? 又當事人(老闆)真的有考慮打官司對公司形象傷害嗎? 然後一家大~公司沒有法務部門要去靠一家新開的事務所來打官司 (還是這呼應黛結語說的跟不上潮流的注定要被淘汰?) 我只能說第五集就是為了最後停車場唱歌一幕所以從開頭就充滿了各種神奇硬凹 難道就非得搞的公司形象爛掉一堆人很慘才能有最後團結的幸福感嗎? 難道一開始拿出25E會比最後大家在停車場唱歌來的好? 這集羽生沒有想要讓大家幸福 他還是想贏 或是說還是希望對方接受他的1E 然後委託人輸了之後再來開聖光 這是在演相信我之術嗎? 再強調一次 不是討厭winwin的觀念 而是討厭羽生的winwin 大家想想第一季 1開宗明義:律師不是神 2抄襲 最後成立基金會 3跟蹤 最後當事人選擇維護對方婚姻認罪 4日照 最後沒有法律保障日照權的居民得到賠償金然後配孕婦略洗白 5議員 最後議員決定不上訴 6離婚 最後雙方各自展開新人生(事實上男方外遇沒形象,女方反而再出發) 7醬油 最後由女員工繼承 8母女 最後母女解開心結 9&10工廠 最後靠黛的誠心威能獲勝 11莎織 ?? 再次重申律師不是神 反觀羽生的話會怎麼做? 1 勸認罪減刑 2抄襲 勸別摧毀能讓大家幸福的國民歌曲 3跟蹤 沒辯護過刑案,不過應該也是認罪拚減刑 4日照 最後讓建設公司賠錢,老闆走路,然後開聖光? 5議員 勸認罪? 6離婚 勸維持模範夫妻給全國人民幸福榜樣? 7醬油 勸三兄妹共同努力 8母女 勸女兒放棄繼續當演藝童星 9&10工廠 勸老農民拿點心就好,大工廠對全國GDP幸福影響很大 11莎織 勸女員工繼續努力? 比起第二季第五集最後硬凹出來的羽生式winwin 第一季那種不要讓大家覺得古美門是魔鬼代言人的洗白手法反倒顯得自然而合理 把律師兩個字擋住還以為是調解委員會來亂的吧? 真的遇到狀況會希望自己的律師是羽生還是古美門? 這才是我不滿羽生式winwin的原因 勝利不需要解釋,失敗不容許解釋 winwin的概念是很好的 但在古美門必勝的相對之下羽生就是要輸 輸了就沒有winwin 頂多是 lose to win 不想胡牌只會計算怎麼讓原本有一家要自摸掃台的局 放個槍給別家台數少點少賠就是贏 萎災羽生winwin ※ 引述《asyousaid ()》之銘言: : 本文是想替win-win理念稍微平反一下(不是替Mr.win-win平反唷XD) : 要是聽到Win-Win就會崩潰的人建議左鍵 : (小雷) : (這裡想先說明一下我認為訴訟程序中的winwin,其實就是將雙方損害減至最小, : 以此為基礎進行後續討論) : 我是覺得ep4 ep5的winwin結局真的轉的太硬了 : 但是,編劇說故事的技巧讓觀眾缺乏認同,不代表winwin理念本身一定是錯的。 : 這兩者要分清楚。 : 就如同之前在推文中說的: : 古美門的勝利觀--> 法律上設定的金錢利益全拿(不論是透過法院裁判還是和解) : 羽生的勝利觀--> 當事人主觀利益(親情、友情…)的保護 : 在LH之所以winwin結局讓人罵翻,很大的原因在於「古美門一定全拿」這個設定。 : 畢竟在金錢上輸到脫褲的人最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可能性不大, : 所以讓觀眾理解不能。 : 倘若今天古美門不是勝者全拿,而是羽生的委託人也取得了部分法律上利益, : 我想這樣的winwin很多人應該就能接受了吧? : 但這就不是LH也不是古美門了。所以可是說是不可避免被炮轟的宿命。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15.185

11/11 02:24, , 1F
那不如寫成每集都讓兩方能打和 變成平手王葉小釵
11/11 02:24, 1F

11/11 02:24, , 2F
古美門本來從第一季就是個會走旁門走道的律師啊XDD
11/11 02:24, 2F

11/11 02:25, , 3F
印象中最多是跑去建設公司毛遂自薦 這次誘勸根本扯
11/11 02:25, 3F

11/11 02:26, , 4F
就是寫成兩方和解,但拿不到古美門要的金額或條件
11/11 02:26, 4F

11/11 02:28, , 5F
SP最後的明王專利權 古美門也是準備去誘導原告打官司啊
11/11 02:28, 5F

11/11 02:29, , 6F
只要蘭丸不被抓到他就沒事啦 任何事都講證據
11/11 02:29, 6F

11/11 02:29, , 7F
推 LH1某些case比LH2還winwin
11/11 02:29, 7F

11/11 02:56, , 8F
第一季的腳本套第二季的模式走真的會演不下去
11/11 02:56, 8F

11/12 16:18, , 9F
找委託人為什麼叫破格?世界上又不是只有台灣這套律師倫理....
11/12 16:18,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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