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險種] 29歲女 意外醫療實支保險規劃
如果沒有認知有誤的話,從這位小姐身上,
其實看到幾個很嚴重的問題:
首先,過去買的幾乎都是「保障最低、
保費最貴(老實說,比終身型保單還要貴)」
的還本型保單,也難怪實際保障不高,
也更沒有多餘的預算再加買什麼保險。
其次,老公幾乎買的都是意外險。
以現有團險與還本意外險相加,
壽險保障才120萬元,意外險則是320萬元。
就算包括準備加買的,也還是意外險(保額100萬元)。
當然,在保費預算不高,以及交通工具為機車之下,
發生意外的機率不低,多買意外險是OK的。
但如果就如同這位小姐所說,希望這三、
四十年不幸發生意外時,能應付重大疾病與不死不活的狀態,
可能需要的保障可能要更多。
但目前看來,這位老公是目前一家經濟主要供應者,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小孩,也無法確認這家每月生活費有多少?
但假設發生不幸,身故只能留下120萬元,
全殘也不過是320萬元,
實在很難看出對於「不死不活」的風險保障能有多少?
這區區320萬元,能讓這家人生活多久?
因為,如果是全殘的話,因需要以人照顧的關係,
生活費約是一般人的兩倍。而富邦那張保單
雖然有一至三級殘廢扶助金,但保額只買10萬元,
發生事故的殘扶金每年才保額15%,根本是杯水車薪。
個人建議,在「保額」與「保費」不能兩全之下,
除非真的是拿不出更高的保費,否則,
應該是先「確定保額」,再選擇「同一保額之下,
保費最便宜的險種(例如定期險就比終身險便宜甚多)」。
因此,假設以每月2萬元生活費為例,
預算極低之下,至少也要有「生活10年總生活費」
做為計算保額的基礎。也就是說,
身故至少要有240萬元的保障,全殘至少要有360萬元的保障。
更何況,國人每年死因調查中,因為意外而死亡的比例,
印象中最高、最高都沒有超過20%,
反而是80%以上的比率,都是因為疾病。
而且也別忘了:一般壽險也有保障意外事故,
且也同樣有便宜保費的保單可選。
所以,太偏重於意外險的保障、太過迷信「只選低價保單」,
可能會讓自己與家人落入很大的風險之中。
因為說句極端一點的話,如果真想讓保費降到最低,
「不買保險」是最快的。
但是個人認為,這並不能解決問題,
而且,風險永遠存在,就算妳不想買保險,
也是要做好「預先積穀防飢」的做法才是。
第三,關於團體險部分,過去也有不少業務員表示:
由於團險也有可能因為出險太多,
而不再續保或加費等問題
(當然,也會因為轉換工作而喪失保障、
新單位可能提供的保障不如舊公司),
除非真的再也擠不出任何預算,否則,
千萬不要把它當做真正有保證續保功能的定期保險來看,
而自己完全不另買保障(意思就是「保險也要分散風險」啦)。
最後,以上預購保單看不出是買給誰的。
雖說投保順序應該是先由「一家之主
(主要經濟來源提供者)」開始,
但就算家庭主婦,也該有一定的保障,
例如太太如果生病住院的相關醫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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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nowlee (111.240.162.1), 05/24/2014 13: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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