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0歲新生兒保單請益(富邦人壽)

看板Insurance作者 (辰宏)時間14年前 (2011/07/27 13: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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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為例 : <以下截錄自money + 認清癌症四大錢坑,精明買保單> 邱瑞金說,「這是一種非常昂貴的藥物,一顆1,640元,一天要吃4顆,每個星期藥費,就超過四萬五仟元,吃了四周後,因為副作用無法承受,改成一天吃2 顆,而光是藥費已經花了二十多萬,這對已經離職,沒有工作收入的我,當然是很沈重的負擔,但是為了避免病情惡化,也只能硬著頭皮先吃下去再說。」 「雖然,我生病前,就保了3個單位的癌症險,還有日額2,000元的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加一加住院的日額超過8,000元,而這些保險給付,對前幾次的手術,以及自費的檢查項目有幫助,但等到我因為病情的擴散,無法手術後,改吃口服標靶治療藥物,保險公司竟然一毛錢都不給付,經過積極爭取後,才初步勉為其難的願意以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中的 門診醫療項目裡的十萬限額中支付。」 可見醫療實支包含的是健保以外的保額內自費。 除此之外也要考量各家除外責任不理賠的部份 : (遠雄rsj為例) 第十五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該被保險人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一、 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此限。 二、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三、 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 四、 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且 其裝設以一次為限。 五、 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為目的者。 六、 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懷孕相關疾病: 1、子宮外孕。 2、葡萄胎。 3、前置胎盤。 4、胎盤早期剝離。 5、產後大出血。 6、子癲前症。 7、子癇症。 8、萎縮性胚胎。 9、胎兒染色體異常之手術。 (二)因醫療行為所必要之流產,包含: 1、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2、因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三)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並符合下列情況者: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婦超 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 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 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2)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2)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3)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 影確定者。 (4)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 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1)前置胎盤。 (2)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3)胎盤早期剝離。 (4)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RSJ-5 (5)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七、 不孕症、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8.69 ※ 編輯: yulian91 來自: 111.242.8.69 (07/2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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