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判決

看板ID_Multi作者 (foo)時間14年前 (2011/03/29 19: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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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9999 (foo)》之銘言: : ※ 引述《iamori (我會想妳的)》之銘言: : : 經過調查, : : f9999與Kutusita0908雖不為同一使用者, : : 但以來源資料推斷兩者ID應有共/借用情形, : : 故維持原判。 : 1.在不為同一使用者的情況下,判決砍除K大帳號是否處分過重? : 2.只根據來源要如何判別是否有共用借用? : 在沒有決定性證據的情況下,我要請問你的無罪推定假設呢? : 3.本案我要再上訴,請問該找誰? 處理流程: 帳號站長調閱各項電腦記錄後, 會公佈調查結果並依法對當事人帳號進行懲 處. 帳號部將保留上站次數最多的兩個帳號, 其餘一概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 帳號中有註冊未達三十天, 或上站未達一百次者, 亦予以砍除. 若保留的帳 號中有註冊不實情事, 則視情況予以退註或砍除. 本尊帳號及被砍除的帳號 均將公告供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 站長懲處. 既非同一人,請問您依據哪一條將K大帳號砍除? 我註冊資料皆為真實,您依據哪一條將我退註? 無論處分是否修改,貴部僅以來源相同這種缺乏證據能力的理由 心證本人與K大莫須有共用或借用之情事,即使不予處分,亦損及我二人之名譽 相信任何人皆無法服氣,因此本案本人將再度提出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30.47 ※ 編輯: f9999 來自: 111.240.130.47 (03/2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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