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關於新聞局的出版品分級辦法

看板HwangYih作者時間19年前 (2004/11/30 11: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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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en (OOXX點點點)》之銘言: : ※ 引述《babylon2 (威炎￾ ￾  ￾  NI》之銘言: : : 無所適從在那? : : 叫出版社分級呀 : : 出版社擺爛不分級就下架嘛 : 那個出版社不分級? : 分了後警察不認同怎麼辦? : 後半段不能跟前半段分開看吧 請他們跟出版社反映呀 最壞不過上法院而已 會很可怕嗎? : : 那就只好請他們去死了不是嗎? : : 在看風姿的強者對戰之前 : : 先想辦法讓自己不要那麼弱吧 說實在,當所有人把幕後黑手指向某個基金會 而基金會的重要人物卻有某家老闆的時侯,這些陰謀論要怎樣自圓其說? 還是創造一個新的陰謀論? 最後我要說的是,你們所批評的看起來好像和法條本身扯不上關係 有問題的是那個基金會,更精確一點說,是那個基金會和警察勾結的問題 解決方法也有好幾種可以參考,不過我不認為在bbs上發洩是其中之一 我比較建議去攔地方首長跪地申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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