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hismy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3年前 (2013/01/21 03: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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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哪來 針對性言論? : : 你在他推文 : : 之下方提出 : : 不管您是不是針對engram, 他以為您針對他,您沒解釋,本人就看成默供了。 : 哇勒,你判決出來我才知道他以為我針對他。 : 我沒解釋就是我錯?他怎沒問? : 默供?這哪招? : 今天有人攻擊別人,然後被上訴,才說「我以為他說我,他也沒解釋」 : 這哪招? 您看到engram推文,選擇不先向他解釋,卻直接向本人提出檢舉, 本人認定您默認[走在攻擊邊緣],也認定engram[走在攻擊邊緣], 但基於無罪推斷,本人決定不判罰,僅給予雙方警告各一次。 警告時,並無任何對立雙方口吻,亦勸雙方鼓勵對方,對事不對人。 我並未判決他攻擊您,也未判決您攻擊他,請注意這件事。尚未定讞勿自當法官裁決。 我僅看作 雙方善意的提醒。此次尚未觸及引戰或挑釁, 但基於維護板上討論秩序之大原則,於判決中提醒兩位, 下次言詞過當,則當成引戰或挑釁。 : : 也就是沉默即承認之原則來判。 : : 至於您在組務板提出之反駁,請恕本人當成第二手罪證,不當成一手罪證。 : : 有沒有攻擊等定讞再說。 : 你判決是沒攻擊,我認為有攻擊,所以交給組務了。 : 雙方定義沒共識,那你還是少再多說了。 我是當成[未達攻擊強度],[已達警告標準]=[準備攻擊邊緣]來看。 : : 明確事證,顯示 1.上下推文時間上可連結,2.默認原則。 : 時間能當證據?難道我守在那等人推文,再回? : 誰回推文不是有空看一看再回的? : 而且那是他的第一個推文,我會知道有人將要出來推文了守在那? : 默認原則?? : 今天我直接打了你,我再說我以為你剛才是罵我,誰讓你沒解釋? : 默認原則?這什麼板務處理啊? : : 因為您不是先提不當臆測,而是先提第六條。 : 他隨便誤會我,犯了不當臆測, : 你不但沒罰他,還罰我,說我默認,這哪門子板規? : 若這成立,所有的不當臆測都可以推給別人說,是對方沒解釋,給對方警告了? 1. 不當臆測不是您所提的檢舉項目,無法成立。 2. 但這時您若再向本人提不當臆測檢舉,亦不成立,一罪不二度審或二度罰原則。 : : 雙方皆警告,非只警告您。 : 我又沒違規,你警告我做什麼? 上述已提過許多次,您明顯忽略本人言論。 : : 我的原則上面已提過。 : 你的原則是指我默認吧? : 拜託,我都不知道有人誤會我,我要怎麼解釋,我只看到有人直接攻擊我。 : 若你不能接受我的上訴,你就靜靜等小組長主持公道,別硬拗了。 當您檢舉時是否有先去看清楚上下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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