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hismy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3年前 (2013/01/21 04: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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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回覆一下: : : 同一犯行之檢舉或告訴,有新事證歡迎提出,可以受理 : : 無新事證而改告其它罪行,我是不審原則。 : 你明著看他人違反板規五,卻不處理。 : 而我在來信時,也不知道他是不當臆測,因為他行攻擊之行。 : 但你卻說,他是誤會才攻擊,但現在我不能告他不當臆測了,因為已經不審了。 : 所以每個人攻擊別人後,只要說誤會,就沒事了是嗎? : 這哪招? 基於默供原則,我不認為他是不當臆測, 因為若認定誤會應馬上解釋, 如:engram指出:: :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 您若認定engram誤會,一定會回其推文,但您選擇不回推文,卻回hopolono推文

01/19 23:39,
反對!!
01/19 23:39

01/19 23:40,
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01/19 23:40,
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01/20 00:06,
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01/20 00:07,
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01/20 00:29,
大家還沒成佛之前,執著是正常,真正放下的人應該不會在
01/20 00:29

01/20 00:29,
這裡討論了吧
01/20 00:29

01/20 01:30,
起碼實驗個半年再討論看廢不廢才比較科學吧
01/20 01:30

01/20 01:40,
這跟科學無關吧.想討論的可以另外開版,何必硬湊佛版?
01/20 01:40

01/20 01:41,
更何況我記得沒錯的話,密宗版有開放討論啊.可以移駕.
01/20 01:41

01/21 00:18,
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嗯,
推 thismy:hopolono 真正放下早已成佛了,但我們可以努力嘗試放下喔 01/21 00:18 → thismy:嗯, 顯示您知道engram推文內容,沒解釋,本人暫時認定您承認您說engram[執著] 回hopolono推文,顯示您知道尚未成佛,或尚未放下執著。 故本人認定您檢舉engram 之言詞,engram在犯規邊緣;故警告engram一次。 但鑑於您有指engram[執著],故亦警告一次。 若engram 之其他犯行有不當臆測,而損害您的權益,本人可受理。 但若據此檢舉內容,欲加諸engram不當臆測之罪罰,恕礙難從命, 因為本人認定這裡engram言詞內容非不當臆測。是一般人可以認知的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1.11 ※ 編輯: buddhanature 來自: 111.242.181.11 (01/21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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