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hismy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請正面回應,別打官腔。
: 哪來 針對性言論?
: 你在他推文
: 之下方提出
: 不管您是不是針對engram, 他以為您針對他,您沒解釋,本人就看成默供了。
哇勒,你判決出來我才知道他以為我針對他。
我沒解釋就是我錯?他怎沒問?
默供?這哪招?
今天有人攻擊別人,然後被上訴,才說「我以為他說我,他也沒解釋」
這哪招?
: 也就是沉默即承認之原則來判。
: 至於您在組務板提出之反駁,請恕本人當成第二手罪證,不當成一手罪證。
: : 所以呢?我被誤會反而被警告?
: : 這什麼判決。
: : 別人沒問清楚就誤會他人,進而攻擊,這點該由他為自己的攻擊行為負責。
: 有沒有攻擊等定讞再說。
你判決是沒攻擊,我認為有攻擊,所以交給組務了。
雙方定義沒共識,那你還是少再多說了。
: : 喔?所以攻擊人之後,只要說我以為你是指我,就沒事了?
: 明確事證,顯示 1.上下推文時間上可連結,2.默認原則。
時間能當證據?難道我守在那等人推文,再回?
誰回推文不是有空看一看再回的?
而且那是他的第一個推文,我會知道有人將要出來推文了守在那?
默認原則??
今天我直接打了你,我再說我以為你剛才是罵我,誰讓你沒解釋?
默認原則?這什麼板務處理啊?
: : 同於上所提,我被誤會不是我的問題,
: : 反而是他犯了不當臆測的板規,你應該處置。
: : 為什麼是我被警告?
: 因為您不是先提不當臆測,而是先提第六條。
他隨便誤會我,犯了不當臆測,
你不但沒罰他,還罰我,說我默認,這哪門子板規?
若這成立,所有的不當臆測都可以推給別人說,是對方沒解釋,給對方警告了?
: : 但我被板務發出警告了。
: 雙方皆警告,非只警告您。
我又沒違規,你警告我做什麼?
: : 錯,我提出建議大家放下對附佛的執著,何來是罪證?
: 我的原則上面已提過。
你的原則是指我默認吧?
拜託,我都不知道有人誤會我,我要怎麼解釋,我只看到有人直接攻擊我。
若你不能接受我的上訴,你就靜靜等小組長主持公道,別硬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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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ismy 來自: 113.210.99.66 (01/21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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