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thismy檢舉engram兩條違規 皆不成立

看板HumService作者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時間11年前 (2013/01/21 03: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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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之銘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之銘言: : : 請接續看下方 : 請正面回應,別打官腔。 哪來 針對性言論? 你在他推文 : : → engram:反對!! 之下方提出 :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 不管您是不是針對engram, 他以為您針對他,您沒解釋,本人就看成默供了。 也就是沉默即承認之原則來判。 至於您在組務板提出之反駁,請恕本人當成第二手罪證,不當成一手罪證。 : : 或許您下次口氣與用語精準一點,以免誤會。 : 所以呢?我被誤會反而被警告? : 這什麼判決。 : 別人沒問清楚就誤會他人,進而攻擊,這點該由他為自己的攻擊行為負責。 有沒有攻擊等定讞再說。 : : 不是我連起來的,是engram連起來的。 : : 你造成他的誤會,應該向他解釋,而非向我解釋,也不適合馬上檢舉他。 : 喔?所以攻擊人之後,只要說我以為你是指我,就沒事了? 明確事證,顯示 1.上下推文時間上可連結,2.默認原則。 : : → engram:反對!! 01/19 23:39 : : 推 thismy:學佛就該放下執著 01/19 23:40 : : → thismy:放下附佛的執著,未嘗不是好事。 01/19 23:40 : : 推 engram:誰跟你執著附佛,單純不想害人!! 01/20 00:06 : : → engram:回頭吧!!別再執迷,可憐!!阿彌陀佛!!言盡於此! 01/20 00:07 : : 他23:39推文,你23:40推文,很難不連結。 : : 有誤會,建請當時就立即解釋清楚,而非當時放任而不解釋,卻提檢舉。 : 同於上所提,我被誤會不是我的問題, : 反而是他犯了不當臆測的板規,你應該處置。 : 為什麼是我被警告? 因為您不是先提不當臆測,而是先提第六條。 : : 根據用語,在臨界邊緣,根據口氣,尚屬溫和用語。故先視為善意提醒。 : 但我被板務發出警告了。 雙方皆警告,非只警告您。 : : 以[執著]與[執迷]來看。 : 錯,我提出建議大家放下對附佛的執著,何來是罪證? 我的原則上面已提過。 : : [附佛]一詞已不能提,這是共識,與你自己先前的訴求,就不用說了, : : 外道非不得已,也盡量不要提;以免造成對立。 : : 你一開始應該是要提[附佛],[附佛外道;非[外道]。 : 板上有人提出「要不要廢止附佛討論」?? : 請問這樣的討論容許嗎? 並未禁止附佛人士來聊,也並未禁止他人聊附佛,或聊附佛討論議題。 唯需以互相尊重為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81.11 ※ 編輯: buddhanature 來自: 111.242.181.11 (01/21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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