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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HumService作者 (出來乍到)時間15年前 (2010/10/27 01: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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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引述《makiew (出來乍到)》之銘言: : : 既然您不能證明b版友是偏見, : : 版規有那一條是版友有自證「不是偏見」的義務? : 這是權力而不是義務 : 簡單說 你可以不解釋 但是如同我文章所說 : 根據板規我就可以自己解釋 : 你確定要為了b板友爭取放棄這個"義務"嗎? 根據您剛剛所說,言論不符事實未必是偏見。 難道一個言論錯誤的人,不願認錯,您就有解釋其為「偏見」的權力 版規那裡有這一條呢? 尚請f版主不吝教誨。 : : 如果沒有,版主又有什麼權力要求版友證明自己「不是偏見」,甚至要認錯? : : 版主的權力來自版規的授權。 : : f版主一連串的治版行為, : : 包括停止對我判決的討論,檢舉的迴避規則,「挑釁版主」的懲罰 : : 都是版規沒有的。 : :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 : : 您若認為我檢舉您是挑釁您,您對b版友的要求,他又何嘗不會有這樣的感覺? : 你沒有執行板規的權力 但是我有 您錯了,我身為板友,當然有檢舉的權力 您卻將我的檢舉解釋成「針對、挑釁、攻擊」 : 根據板規我也有要求板友解釋的權力 板規那一條有您有要求板友解釋的權力? : 根據板規我似乎也有解釋你有沒有挑釁的權力 第一,根據您的迴避原則,您沒有。 第二,就算您有,您也正在濫用這項權力。 根據佛板板規,將板主比喻為警察。 警察有扣留嫌疑人四十八小時的權力, 是不是代表警察可以看誰不順眼,就對得罪自己的人說「你有嫌疑,我要扣留你」 法官有權力認定真實,是不是代表他可以違背經驗法則,顛倒黑白? 權力的對應是責任, 絕對的權力,更是帶來絕對的腐化。 但在您的文章中,卻充斥著「我認定了就算」、「迴不迴避不用版規,版主說了算」 f版主,您管版的熱誠末學感動 但真的怕您因此造下惡業啊 : (說似乎是因為違背了一個共識 我不確定小組長認為這裡應不應該遵守此共識) : 所以你到底想要說甚麼? : : 我慢貢高、嗔念是利根者較難察覺的無明 : : 末學大膽妄言,今生有幸接觸佛法,你我都不算福薄, : : 望f版主能夠體念世尊慈悲。 : : 南無阿彌陀佛 : 南無阿彌陀佛(合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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