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附件02
申訴證據: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標題: (PrinceBamboo) 判決申訴 (fwd)
時間: Sun Jan 14 11:45:43 2018
※ 引述《JustSad (職業路人)》之銘言:
: 1.經檢舉#1QColS-n (historia)
: 本篇推文
: JustSad: 照照鏡子吧!低能兒!懶得向你解釋了!
: 由於JustSad在公告 #1PwDBX16 (historia)
: 已被檢舉違反板規二B-2人身攻擊,因初犯且判斷為被動情節輕微,處減輕為警告一次
: 此次為累犯且違規明顯,依規定應處水桶三個月,但因上次僅處警告,本次仍以初犯判,
: 處JustSad水桶二週
: 這一句是回應該板友一再推文 低能 二字,為何該版友沒事?
: IBIZA: 明明低能 卻要說成不是 這才不是就事論事
: 這叫公正執法?
: 2.又同一討論串中#1QCaagyE (historia)推文
: → JustSad: 我說「除非因為」,版主你中文考試有及格嗎? 12/14 17:53
: → JustSad: 什麼鬼叫紙就是中國紙,硬拗還是辭海有寫? 12/14 18:01
: → JustSad: 現在版主還能拿不同品種的生物胡扯== 12/14 18:19
: → JustSad: 就你這版主自己中文有問題想戰啦,誰想戰? 12/14 18:21
: → JustSad: 指你大頭鬼,你誰啊?貼日本說明個屁! 12/14 19:42
: 也明顯違反板規二B-2,根據板規累犯應處水桶三個月,我身為當事人,自願不與其計較
: 但不代表對象為板主就可以恣意攻擊,因此減輕為水桶二週
: 這一條判決更可笑,回應板主變成人身攻擊,IBIZA與竹板主同樣的言論卻不算人身攻擊
: 哪一句人身攻擊??
: → PrinceBamboo: 面改用噓也還是留幾分面子 要是沒當板主早就幹翻了 12/15 11:23
: 甚麼叫幹翻了??
: 這不算人身攻擊難道是約炮嗎??
: 噓 PrinceBamboo: 想戰態度J一樣輸好嗎 上面那篇J一開始就在謾罵了 我 12/15 11:21
: 竹板主這一句之前我罵誰了??
: 3.又同一討論串中
: #1QCnnajZ (historia)
: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13299044.A.B63.html
: ~~~
: 我們先看看英明神武的版主,認為我邏輯錯誤,自己的邏輯多麼偉大不凡,整晚一直崩潰
: 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 我們再來看英明神武偉大不凡的版主,邏輯多麼神聖不可侵犯!
: ~~~
: 我不知道bulls0722是剛睡飽還是閱讀能力有問題?
: 或者故意引戰?
: 我推文都說要睡覺了,深夜四點,也離線了。
: 你在後面叫囂貼文的用意是什麼?
: 你可以回文貼上維基百科內容。
: 寄信的我還沒去看,剛剛是被信件提醒吵醒,有空再回。
: ~~~
: 明顯違反板規增一
: "發文及推文對人不對事,牽涉到無關本文內容討論議題之惡意嘲諷等,初犯水桶一週"
: 如果認為我對人不對事,竹板主自己更重
: 原本我只是推文回應G板友,是竹板主自己跳進來,認為我離題,我也改標題了
: → PrinceBamboo: 我滿期待他被正面打臉到歪掉會怎麼回應耶 結果不回 12/24 09:47
: 是誰對人不對事??
: 對我的部分,我自願不與其計較,僅處警告一次
: 但對bulls0722部分,依板規處水桶一週
: 以上三件,JustSad共處水桶五週,請出桶後勿再違規,否則將依板規累犯處理不再寬貸
: 還好意思裝大氣??
: 補充說明:
: 1.這邊是公開板面,不是JustSad你的個板,你說要睡覺別人就不能繼續推文或回文?
: 這不是竹板主個人版,就當做我是觀念或認知錯誤,也不需要被針對攻擊吧??
: 2.JustSad在該串還有嚴重的影響討論問題,堅持不查證的自己猜測為反而反,
: 已接近引戰邊緣程度,但目前無法可管
: 考證的部分是你們自己一再忽略相關事證,與申訴無關
: 1+1=2不會因為我不承認就變成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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