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
https://tinyurl.com/3ckzyupw
根據提案,國民黨主張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被質詢人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
範圍,同時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提
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草案也規範,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還提案,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
,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
,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30萬元以
下罰金。
好啦 搞一堆委員會決議處你刑罰
不就現在教育部 用各種非司法系統 隨便上幾堂課就號稱專業的人
一樣的遊戲 啥性平霸凌等等調查會 還有調查會結論不滿意 可以一退再退
退到結果滿意為止
范大立委最支持這種玩法了 台中盧媽媽市長也是(豐原高中案)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7774915
去年6月,調查結果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涉有管教失當行為,
但霸凌不成立。
教育局退回豐原高中調查報告,要求進一步調查,該生家長針對霸凌不成立提出申復,豐
原高中審議小組重啟調查,今年1月完成霸凌調查報告。
http://www.hcceiu.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598
有一位國小老師(A師)由於被畢業數年的學生指控性侵,經過學校性平調查之後,調查
小組認定A師行為構成性騷擾且情節重大(註1),因此A師不但被解聘,還被檢察官依刑
法第227條第2項提起公訴。
但是,經過一、二審,基隆地方法院及臺灣高等法院都判A師無罪(註2),高等法院之判
決書甚至直指性平報告調查上的侷限性及訪談等證據採認不嚴謹(註3)。讓人心驚的是
,這麼不嚴謹的性平調查報告,不僅讓A師失去工作,更陷入官司,造成名譽毀損。校園
內這種劣質品質的性平調查制度是否應該繼續存在,值得討論。
想想 若范大立委反對KMT的藐視國會 4不4打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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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70.2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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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說歹說要走司法系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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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ichenau (123.194.170.216 臺灣), 05/21/2024 2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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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 不是這樣說 情節重大才送法院 但立委可以自己決定誰情節重大
※ 編輯: Reichenau (123.194.170.216 臺灣), 05/21/2024 2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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