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關鍵證人小兔證稱:高虹安連買飲料都報公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長尾巴的天使)時間1月前 (2024/03/27 18:03), 編輯推噓-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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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之銘言: : 之前我就貼過 : 高虹安這種類型,叫做「差額型詐領」 : 你跟法院報了助理費,又報了加班費 : 這筆錢就該全額給付給助理 : 結果高把申請的助理費和加班費,減去她跟助理約定的一口價後 : 剩餘的錢拿去挪用,這就叫詐領 : 就算加班費的時數有到,加班費的時薪也沒有全額給付 : 拿來什麼實報實銷,騙鬼喔? 你的意思是說 加班本來的費用只有助理應該領的一半嗎? 原來加班不是看加班時數阿 我以為政府人員加班薪水都是照公式算的 不過民進黨的人員可能是這樣吧 正常人 加班費用 加班工資*總小時 民進黨人 加班費用 加班工資*總小時 + 兩萬買飲料零用金 結果兩個能算出一樣 這叫血汗勞工還是民進黨的網軍天生加班費就比人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87.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1533801.A.B5B.html

03/27 18:05, 1月前 , 1F
詐領立院,貪污國家發大財
03/27 18:05, 1F

03/27 18:07, 1月前 , 2F
天使川中文閱讀不太行
03/27 18:07, 2F

03/27 18:44, 1月前 , 3F
高虹安是民眾黨的,不是民進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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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8:46, 1月前 , 4F
一個是TPP,一個是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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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18:46, 1月前 , 5F
這都能搞混….騙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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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20:15, 1月前 , 6F
抱歉抱歉,我預設了本篇作者會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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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20:15, 1月前 , 7F
搞混,我這麼做是錯的。
03/27 20:1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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