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雖然很不想回某人,不過我講句難聽話:
你們律師自己也有律師公會,要說國家培養檢察官不公平,
你們自己可以出錢培訓律師、增強律師能力啊!
自己每個都富得流油,然後在這裡怪國家培養檢察官,
怎麼不自掏腰包出來培養律師的專業對抗能力?
我也跟李宣毅講過,說穿了是你們律師自己不爭氣啊!
講個簡單的笑話:
有一次法庭開辯,廢死律師那邊堅持說要做社會鑑定,
結果檢察官直接一刀砍下去說:
這些做社會鑑定的人都參加過廢死運動,根本不公正,
律師無話可說,氣得哇哇大叫...
你們廢死律師連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會被問倒,還好意思在這邊說什麼?
最後還是要說,我不歡迎jump2j回文或推文,這篇是破例。
(在汪踢還有很多版面,現在都已經有板規明定可以不歡迎誰回文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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