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進黨立委:憲法沒寫唱名三次不到就棄權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現在塔綠班精神領袖的最新說法
: 總質詢位階最高不能拿29條來搞我
: 憲法有寫喊三次不到棄權嗎 妹有阿
: 政黑塔綠斑們對高中生的說詞買單嗎?
???
什麼高中生說詞?
我台派,我認為這件事的本質與民進黨的看法,
都再次點出了當前台灣的在政治上的最大困境:
我們明明是台灣,
為什麼國號叫中華民國?
為什麼憲法叫中華民國憲法?
這根本是被強押到我們台灣人身上的非法憲法!
我覺得洪委員講的非常對非常好啊?!
對!為什麼這爛憲法沒有好好保障台灣人的質詢權?
(由立委代表台灣人行之)
這不就是因為這爛憲法來自支那,
不是我們台灣人寫的,根本不合身!
我覺得洪委員有點題:
我們台灣需要一部真正台灣人的憲法!
這部憲法一定要讓政府官員成為真正的人民公僕,
要保障立法委員在民意機構,也就是立法院,質詢與監督官員的天職!
新憲法一定要寫入:立法委員還沒質詢時,官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
什麼唱名三次根本在偷偷搞掉我們台灣人監督政府官員的權力!
把這爛憲法弄來台灣的支那難民黨立委,
居然還敢靠杯憲法沒有保障立法委員的質詢權,
根本莫名其妙!
根本強姦犯喊自己被強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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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7.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0775387.A.026.html
※ 編輯: moslaa (27.51.17.188 臺灣), 03/18/2024 23: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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