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大直房子倒塌要算柯還是蔣公子的鍋?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飛)時間8月前 (2023/09/08 14:37), 8月前編輯推噓2(317)
留言11則, 6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5/12 (看更多)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原本建築物鄰損是受災戶自己找第三方鑑定判斷 : https://i.imgur.com/Gd1aLU7.jpg
: 柯文哲改成建商自己找人鑑定是不是自己造成鄰損 : https://i.imgur.com/4u0B0nN.jpg
: 我想問看看智商157是怎樣想出這個好方法 唉 如果看法條只看一半 就不要出來丟臉 法規名稱: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4日 第五條 受損疑義戶向都發局申請協調損鄰疑義事件,應檢附申請書、建物所有權 證明文件及經都發局指定之文件。 前項申請文件不全者,都發局應通知受損疑義戶於十四日內補正。屆期未 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其申請。 第六條 都發局受理申請後,應通知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十四日內,勘查建築工程施工有無危害鄰房公共 安全,並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 二、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勘查鄰房是否屬施工損害,並製作損 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 前項初步安全認定書及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應經監造方及承造人之 專任工程人員簽章後,送都發局備查。 建方辦理第一項第二款之鄰房勘查,得以電話、面會或召開說明會等方式 與受損疑義戶協商勘查日期及時間,並作成紀錄;勘查當日無法進入鄰房 ,應以郵務雙掛號通知受損疑義戶下次勘查日期及時間。 建方依前項規定通知仍無法進入鄰房勘查,得檢送協商過程紀錄及相關通 知之證明文件送都發局,經都發局確認建方已依前揭規定辦理後,通知受 損疑義戶就建築工程不予列管。 建方為第三項之通知,應於勘查日前七日通知受損疑義戶。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鄰房勘查,除監造方及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外,建 方及受損疑義戶得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七條 建方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辦理後,建築工程處理方式如下: 一、初步安全認定書認定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者,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 二、初步安全認定書認定有危害鄰房公共安全者,由都發局依建築法第五 十八條規定勒令停工,並命承造人與監造人立即採行緊急措施及擬具 緊急應變計畫送都發局備查。 前項第二款之緊急應變計畫,應包括工地安全措施及鄰房安全維護等項目 從第五條開始就陳述一樣可以受損疑義戶向都發局申請 都發局接獲申請進行鄰損鑑定 你單拿一個第七條出來放煙霧彈的用意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88.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4155043.A.1DB.html

09/08 14:42, 8月前 , 1F
幹嘛幫文哲大A護航?
09/08 14:42, 1F
我幹嘛護航 我是不爽有人拿單一條法令出來誤導大眾 ※ 編輯: design0606 (114.32.188.31 臺灣), 09/08/2023 14:43:22

09/08 14:46, 8月前 , 2F
這次哲哥給過。跟大仔沒關係。不過他底
09/08 14:46, 2F

09/08 14:46, 8月前 , 3F
下的側翼王鴻薇就不好說了。
09/08 14:46, 3F

09/08 14:47, 8月前 , 4F
柯糞遺毒
09/08 14:47, 4F

09/08 14:48, 8月前 , 5F
垃圾綠只會造謠
09/08 14:48, 5F

09/08 15:01, 8月前 , 6F
塔綠班只會造謠啊 不然還會幹嘛
09/08 15:01, 6F

09/09 02:10, 8月前 , 7F
柯布林真的太神了,自己po的東西自
09/09 02:10, 7F

09/09 02:10, 8月前 , 8F
己看不懂?可以向都發局申請?當然
09/09 02:10, 8F

09/09 02:10, 8月前 , 9F
啊廢話,但它條文寫的是由「建方」
09/09 02:10, 9F

09/09 02:10, 8月前 , 10F
作為鑑定方啊,你自己po的第六條之
09/09 02:10, 10F

09/09 02:10, 8月前 , 11F
一你哪個字看不懂啊?
09/09 02:1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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