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覺得高有勝算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null)時間9月前 (2023/08/16 11:22), 9月前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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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zzzzzzzzzzy (zz)》之銘言: : 先說結果 : 我猜一審會在大選之後 : 因為高的勝算比較大 : 說貪污,太沉重 : 先說加班費 : 你很難咬死她有浮報加班費的情事 : 因為助理的確都有上班,只要有忙到晚上的證明,就不能說有浮報 : 再說回捐 : 一樣,你要說她有強迫回捐加班費 : 那就要有強迫的證明 : 也許助理們礙於權勢而同意,那就變成詐欺或恐嚇取財的攻防,或是其他法條,而不是貪 : 污治罪條例 : 第三說公積金 : 什麼咖啡機的,重點根本不是高不喝咖啡,而是助理們有沒有用咖啡機喝過咖啡 : 只要助理們用過公積金,享受過公積金的利益 : 那就不能說公積金是高私人的小金庫 : 就會從貪污中解套 : 最後說墊款 : 假睫毛、衛生棉、洗頭的款項代墊 : 這要用貪污治罪條例也很難 : 因為高跟助理說過先用公積金代墊,之後會還回去 : 那這屬於民事契約借貸的問題 : 她沒有全部還,那是告民事,最多給你告個刑事詐欺,但當初她沒有說明確還款日期,所 : 以我看也很難,遑論上綱到貪污 : 以上 : 所以我覺得高只要請個王牌律師,應該可以安全渡過一審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70. 我覺得這個案子要定罪安安的關鍵是 1.浮報加班費 必須證明安安脅迫助理浮報加班費詐領公帑 但反過來說立委助理的加班費判定很寬鬆 不然就不會有幾乎每個立委都報滿的狀況 那就是開庭時如何舉證了 2.金流 如果助理加班費是直接入助理帳戶基本上也沒問題 助理再拿出來成立所謂的公積金就是個人選擇了 安安的男友不就選擇不捐 代表你可以不捐(但就可能被炒掉) 這就會變單純的勞資糾紛 目前看起來是這樣子 安安要入罪的確沒這麼穩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4.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2156168.A.AC2.html

08/16 11:30, 9月前 , 1F
帳本都寫應繳回多少,還欠多少,這可不能
08/16 11:30, 1F

08/16 11:30, 9月前 , 2F
說是樂捐。
08/16 11:30, 2F

08/16 11:30, 9月前 , 3F
捐款沒有欠款的吧XD
08/16 11:30, 3F

08/16 11:34, 9月前 , 4F
起訴正確罪名很重要,檢察官留一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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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35, 9月前 , 5F
報加班費本來就是主管認定就好 一般公司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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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35, 9月前 , 6F
闆們也是這樣 我要你時間 加班費給你
08/16 11:35, 6F

08/16 11:35, 9月前 , 7F
但高是貪員工的加班費 這我在一般公司沒見
08/16 11:35, 7F

08/16 11:35, 9月前 , 8F
過 正常人都知道會被咬
08/16 11:35, 8F
不管是「樂捐」或「不樂之捐」 金流只要是正常的入助理戶頭 助理領出來做何使用就不是貪污罪的範疇了 安安男友不想捐就不用捐就是代表 除非助理存摺印章都在安安手裡 XDD

08/16 11:36, 9月前 , 9F
第一點 助理已經轉成污點證人 跑不掉
08/16 11:36, 9F

08/16 11:50, 9月前 , 10F
還有薪資多報吧
08/16 11:50, 10F
加班費的問題第一段有說了 1.加班費判定很寬鬆 2.就算浮報事實明確只能算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也就是33說的詐欺 與貪污罪差相去甚遠 所以會說用貪污罪起訴不合理 用貪污罪起訴助理費前例都是用「人頭助理」請領 你只要真的有請助理且有工作事實就不是用貪污罪辦 ※ 編輯: noway (1.200.24.62 臺灣), 08/16/2023 11:56:42

08/16 12:49, 9月前 , 11F
沒錯啊
08/16 12:49, 11F

08/16 12:54, 9月前 , 12F
正確
08/16 12:54, 12F
文章代碼(AID): #1at448h2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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