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科洛依)時間1年前 (2022/11/14 19:29), 1年前編輯推噓3(416)
留言11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引述《Deraemon (嗲啦A夢)》之銘言: : : https://tyenews.com/2022/11/318631/ : : 文章太長,僅節錄,就不全PO了,各位鍵盤公務員咱來討論討論 : : 高委員針對預算法的卓見如下: : : …略…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務費,但業務費不得流入到人事費。 : : 高虹安指出,…略…按照預算法與司法實務,公費助理之人事費可以流入業務費, : : 完全合法合規。 : : --- : : 請問鍵盤人事行政、主會計行政公務員,哪個機關可以允許人事費用勻支到業務費的 : :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 : : 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 :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 第 63 條 :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 :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 : 目不得流用。 : 先不論啥流用啥 : 這裡寫的很清楚賸餘的時候才能辦理流用 : 人事費應該是實報實銷~而且進去個人帳戶阿 : 所以啥情況人事費用可以有多餘的給你流道別得地方去 : 可以告訴我嗎? 你說到高這個回應最讓律師頭痛的地方 那就是應該實報實銷的公費助理薪資 高竟然承認說 有賸餘 這大大增加未來辯護的難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1.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425394.A.B25.html

11/14 19:30, 1年前 , 1F
有律師嗎
11/14 19:30, 1F

11/14 19:30, 1年前 , 2F
匪逃匪考張律師執照不難吧
11/14 19:30, 2F

11/14 19:30, 1年前 , 3F
自己辯護啊
11/14 19:30, 3F
有律師啦 都算挺有料的 至少高改口不該未審先判 而非之前可笑的 無罪推定

11/14 19:30, 1年前 , 4F
律師是誰、例如?
11/14 19:30, 4F

11/14 19:31, 1年前 , 5F
這記者會應該夠高調到檢調知道 被拿來問就...
11/14 19:31, 5F

11/14 19:33, 1年前 , 6F
熟讀法律理工女可以自己幫自己辯護
11/14 19:33, 6F
※ 編輯: Croy (101.12.51.176 臺灣), 11/14/2022 19:41:39

11/14 19:40, 1年前 , 7F
自證
11/14 19:40, 7F

11/14 19:43, 1年前 , 8F
我看律師切割了吧?
11/14 19:43, 8F

11/14 19:51, 1年前 , 9F
一開始就有人說她應該閉嘴不要回應 說給司法調查就好
11/14 19:51, 9F

11/14 19:51, 1年前 , 10F
因為說越多 就自爆越嚴重 而且都變證據
11/14 19:51, 10F

11/15 03:24, 1年前 , 11F
這些回應都會留下證據,到時檢調都會蒐集
11/15 03:24, 11F
文章代碼(AID): #1ZSYQoib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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