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翁達瑞FB:林智堅的抄襲認定極可能被翻案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秋易)時間1年前 (2022/08/10 14:00),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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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xQOqyb : 2.轉錄來源︰ 翁達瑞FB : 3.轉錄內容︰ : 斯文掃地的台大高層 :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 #教育部法規 : 根據教育部的「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抄襲案的「行政調查」必須經過三審才能定案 : (附圖一)。台大的審定屬第一級的「學校查處」,接著是第二級的教育部「本部初審」 : ,最後還有第三級的教育部「本部複審」。 : 若當事人不服教育部的最終審查結果,尚可提起「行政訴訟」,官司可一路打到大法官釋 : 憲會議。 : 四位台大高層聯手宣佈的抄襲認定,只是校方的初步「查處」結果,全案必須送交教育部 : 正式審查。四位台大高層宣佈取消林智堅的學位,只是校方的「建議」,最後還要經過教 : 育部的認核可。 : 簡單講,所有的學術倫理案件,包括這起抄襲案,台大只能「查處」並「提報」教育部。 : 台大沒有「審查」或「懲處」的權限。即便教育部的審查結果也要經得起行政法庭的檢驗 : 。 看到什麼台大只有「查處」、「建議」,教育部才有「權限」云云 送到教育部還有機會「翻案」... 就知道又有人在耍笨了 而且這個笨 在拔管案就已經發生過一次了 有人就是學不乖 要知道在台灣什麼聘書啦、論文啦 通通都是教育部負責發的、管的 本來「權限」就是教育部 因為教育部這個行政機關 職責就是代表國家來聘校長、來收錄論文的 只是判斷「你有沒有資格」的部分 教育部自認遠在天邊 官僚的專業度也不足 沒辦法鉅細靡遺的實體審理 所以交學校決定 決定好再做成建議 報給教育部 教育部只作程序上的聘任和核可 所以 一但學校決定你有資格當校長 我們台大要這個校長 教育部就不能否定 所以管中閔當了四年的校長 同樣的道理 一但學校決定你的論文抄襲 我們不認這篇論文出自台大 教育部就不能否定 根本沒有什麼翻案不翻案的問題 民進黨有種就去叫教育部翻案阿 現任的教育部長潘文忠 當初就是因為挺不下去低能拔管案 被上頭換掉 等風頭過了 才又屁顛屁巔的回任 搞得好難看 現在又要逼他跟台大槓上 再來一次嗎??? 蔡英文你願意 潘文忠願意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88.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0111244.A.4D9.html

08/10 14:01, 1年前 , 1F
難道林智堅口試通過,要送教育部審查才能發學位嗎
08/10 14:01, 1F

08/10 14:02, 1年前 , 2F
撤銷就要找教育部複審 不覺得怪?
08/10 14:02, 2F

08/10 14:24, 1年前 , 3F
這是叫教育部介入的意思嗎?
08/10 14:24, 3F

08/10 14:35, 1年前 , 4F

08/10 14:35, 1年前 , 5F
12條也忽略了
08/10 14:35, 5F

08/10 14:44, 1年前 , 6F
潘文忠在論文案一開始就說交由校方審查,連小智要求蘇宏達
08/10 14:44, 6F

08/10 14:44, 1年前 , 7F
迴避,潘文忠都說不用迴避了,潘文忠就擺明不想淌渾水,
08/10 14:44, 7F

08/10 14:44, 1年前 , 8F
怎麼可能讓小智翻案。
08/10 14:44,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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