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國昌:哪門子的公平正義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最賤.問天譴)時間1年前 (2022/05/29 20:56), 1年前編輯推噓8(11321)
留言35則, 10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9/10 (看更多)
※ 引述《lazycat5 (phoenix)》之銘言: : ※ 引述《zeuswell (要申訴的太多了,好累)》之銘言: : : 1.轉錄網址︰ : : https://reurl.cc/p1YNA4 : : 2.轉錄來源︰ : : 黃國昌 : : 3.轉錄內容︰ : : 一席咎責查辦的傲慢發言,引發社會怒火之後,蘇貞昌今天出面表示:「請權責機關公正 : : 辦理就好,不針對任何個人」。 : : 刑事警察局也急忙澄清:「目前並無規劃要約談郭姓藝人」。 : : 問題是:真的有「公正辦理」嗎? : : 去年夏天,為了掩飾疫苗政策的錯亂與準備的不足,有系統地帶風向抹黑BNT疫苗,其中 : : 還不乏有權力的公職人員。 : : 謊稱民間要引入台灣的BNT疫苗是中國製、 : : 謊稱有復必泰商標的BNT是在中國分裝代工、 : : 胡扯民間要採購捐贈的BNT已經快要過期。 : : 請問蘇貞昌院長:怎麼沒聽過你要咎責查辦? : : 而所謂「權責機關公正辦理」的進度又是如何? : : 台灣的民主法治,何時成為即使是明顯不實的虛偽造謠,只要是幫蘇內閣掩飾問題,就視 : : 而不見、一切好說! : : 這到底是哪門子公正辦理? : : 中央廚房與協力操作 : : 今天上午,民進黨團也召開記者會幫忙澄清,解釋「行政院長蘇貞昌是指多個臉書粉專同 : : 時間發布相關訊息的操作行為」。 : : 針對有系統協力操作的不實訊息,沒有人會反對好好查出幕後指揮者與出資者,令其承擔 : : 相應的責任。 : : 問題是:針對此類由中央廚房指揮的協力操作,是公平地查辦?還是選擇性查辦? : : 面對攻擊執政黨的協力操作,就嚴加查辦; : : 而協助掌權者抹黑政敵,甚至反串進行認知作戰的,經常裝沒事,甚至幫忙緩頰開脫。 : : 如此黨同伐異的行使權力, : : 絕不是台灣該有的民主, : : 更不是台灣應有的法治。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李姓名嘴改口就沒事 : : 郭姓藝人沒有惡意還被出征 : : 綠共等於紅共 : : 死幾個我都不在乎 : : 恐慌仔都吃屎 : 怯戰神怎麼退步這麼多,這種水準也敢自稱戰神。 : 以前的黃國昌,講話有條理, : 要法條有法條,要數據有數據。 : 現在,要數據沒數據、要法條沒法條, : 還不好笑沒梗,同溫層裡的洗腦文。 : 這種文章,就ptt鄉民水準,憑感覺,亂罵一通就好。 : 還以為是抄襲中國網軍,寫這這麼爛, : 用感覺寫文章,氣噗噗的廢文一篇 : 你的主觀感覺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就僅是一篇看立場噴噴噴的廢文 說的沒錯 蔥神想了兩天 還貼出這種文 其實他這篇文 簡單總結就是傳統的紅燈罰單辯論法啊 "以他人未受罰的違法行為 作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的理由" "警察先生 前面那個人也闖紅燈 為什麼只罰他不罰我" 只是蔥神這次不是扮演當事人的角度 扮演一個"正義"的旁觀者 而且傳統的紅燈罰單辯論法 被罰的人是有看到另一個犯法但未被開到單的對象的 但他卻沒有 只是隨便說個概念 有沒有這個對象 違反了什麼法 造了什麼謠 通通沒講 所以這個情境如果拿闖紅燈來舉例 應該是以下這樣 蔥神看見警察在開單 路過瞄一眼 看到是開闖紅燈的單 於是開始對警察大聲咆哮 "太~~離~~~譜~~啦~~~~ 真的太離譜啦 警察先生你為什麼開他單 其他闖紅燈的人 你開了嗎?" "先生 這裡現在就他一輛車~~所以他就是剛剛被我抓到的唯一現行犯" "不~~管~~~啦,你昨天沒有漏開嗎?前天沒有漏開嗎? 你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漏開嗎? 你憑什麼只開他單~~太離譜啦~~~~大小眼啦" 大GUY是這樣 一個康乃爾法學博士 中研院副研究員 結果屢屢貼出法盲等級的文章 甚至淪落到為內容農場幫腔 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98.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3828989.A.2C8.html

05/29 20:58, 1年前 , 1F
笑死,這篇有聲音
05/29 20:58, 1F

05/29 20:58, 1年前 , 2F
大學課本 行政法概要 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 康乃爾博士講這種
05/29 20:58, 2F
原來紅燈罰單辯論法的專有名詞是這樣 受教了@@ 下次我就不用打這麼多字了XD

05/29 20:59, 1年前 , 3F
水準的 我是勸大師要轉就轉快一點 依你這種速度想在政治圈內
05/29 20:59, 3F

05/29 20:59, 1年前 , 4F
再起是相當困難的
05/29 20:59, 4F
我高中同學有不少律師 對於昌神的貼文都不敢恭維 都懷疑他是不是被附身還是卡到陰了 不然堂堂一個著作等身的副研究員 怎麼會一直貼出毫無法學素養可言的文章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02:35

05/29 20:59, 1年前 , 5F
以前不辦 現在突然要辦了 不就欠嘴嗎? 這樣都能護航
05/29 20:59, 5F

05/29 20:59, 1年前 , 6F
智商堪慮
05/29 20:59, 6F
倒沒有什麼護不護航的 今天如果昌神是一般不懂法律的人 說出這樣的話 可能大家還不覺得怎樣 畢竟不是人人懂法 但昌神的身份 卻老是做出這類鄉民式的發言 而且不是第一次喔 說實話 學法懂法之人還一天到晚這樣 根本就是在踐踏法治 譁眾取寵而已 可憐一個曾經看似很有風骨的學者 為了鎂光燈淪落到這般田地 讓人感慨

05/29 21:01, 1年前 , 7F
我也覺得郭不該辦啦,但這篇是在笑蔥神的身份出這種言論
05/29 21:01, 7F

05/29 21:01, 1年前 , 8F
真的 這次真的有失水準
05/29 21:01, 8F

05/29 21:01, 1年前 , 9F
這篇沒有護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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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1:01, 1年前 , 10F
以前辦雙和造謠仔醫師 這次放過又怎麼說呢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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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1:02, 1年前 , 11F
為什麼雙和造謠要辦 這次卻要言論自由幫他開脫呢?
05/29 21:02, 11F

05/29 21:03, 1年前 , 12F
現在網路 內容農場文非常海量 反正那種標題騙你進去的文章
05/29 21:03, 12F

05/29 21:03, 1年前 , 13F
+多半都是作者自己心得 一律視為中國系統文章 準確率相當高
05/29 21:03, 13F

05/29 21:04, 1年前 , 14F
前面闖紅燈的被抓了 這次你闖紅燈為什麼警察要放過?
05/29 21:04, 14F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09:27

05/29 21:09, 1年前 , 15F
一點都不想看到烙跑戰神的文章。沒膽選汐止連任立委,棄
05/29 21:09, 15F

05/29 21:09, 1年前 , 16F
甲而逃。比淡水蔡依琳還不如
05/29 21:09, 16F
時力核心層多半非常瞧不起地方經營 正是他們無法壯大的原因 看看黃國昌 高鈺婷 選民不是白痴 誰會要一個不願經營 苗頭不對就跑的候選人 就連時力瞧不起的黑龍 好歹也蹲過台中這麼多年 時力連一年都不想蹲 誰還會信他們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13:28

05/29 21:12, 1年前 , 17F
汐止原本再怎麼微藍,應該也沒有花蓮那麼難打,人家直屬
05/29 21:12, 17F

05/29 21:12, 1年前 , 18F
民進黨高高層的蕭美琴都肯在遠遠的花蓮蹲十年後才去美國
05/29 21:12, 18F

05/29 21:12, 1年前 , 19F
了,汐止就在台北旁邊而已,他到底內心是在排斥什麼= =
05/29 21:12, 19F

05/29 21:24, 1年前 , 20F
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是不能靠此得到不法之利益
05/29 21:24, 20F

05/29 21:24, 1年前 , 21F
不是不能主張另外違法的人不能處罰,好嗎?
05/29 21:24, 21F

05/29 21:24, 1年前 , 22F
可以主張其他違法的人也要處罰,懂嗎?
05/29 21:24, 22F

05/29 21:27, 1年前 , 23F
黃國昌是主張造謠BNT要查辦,這叫主張違法之平等吧
05/29 21:27, 23F
不是呀 現在的問題是 就算他要主張"誰誰誰也該罰" 也該拿出一個具體的目標跟事件吧 你要不要看看他最後那段講些什麼? 這樣的指控方式 跟一般帶風向的鄉民有什麼差別?

05/29 21:28, 1年前 , 24F
他就挑議題 你奈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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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34:29

05/29 21:31, 1年前 , 25F
05/29 21:31, 25F
了解了 因為他的確沒有主張"你憑什麼罰我"

05/29 21:46, 1年前 , 26F
「沒有人會反對」他哪裡有主張不法平等 頂多算質疑裁量
05/29 21:46, 26F

05/29 21:46, 1年前 , 27F
權行使有問題
05/29 21:46, 27F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48:47

05/29 21:48, 1年前 , 28F
就有人自己戴有色眼鏡+過度引申+半桶水響噹噹
05/29 21:48, 28F

05/29 21:48, 1年前 , 29F
推論得到一個"類不法之平等"的結論
05/29 21:48, 29F
至於是不是戴有色眼鏡 這自有公論啦 需要再把他當年怎麼影射林筱琪 還有亂解會計報表的事再貼一次嗎XD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1:51:23

05/29 21:49, 1年前 , 30F
簡單來說他又沒以別人不法行為開脫其他人來獲取法律利
05/29 21:49, 30F

05/29 21:49, 1年前 , 31F
益==
05/29 21:49, 31F

05/29 21:50, 1年前 , 32F
不法之平等能這樣用蠻了不起的
05/29 21:50, 32F

05/29 21:50, 1年前 , 33F
創意十足
05/29 21:50, 33F
抱歉我不該誤用法律專有名詞 那我以後還是用紅燈罰單辯論法來稱呼這種行為好了

05/29 21:54, 1年前 , 34F
「其他人」闖紅燈還是「警察自家人」闖紅燈?會不會比喻
05/29 21:54, 34F
好了啦時粉 並不是我法學概念錯誤 就等於你可以偷換概念啊XD ※ 編輯: RoroyaZoro (114.45.198.83 臺灣), 05/29/2022 22:01:13

05/29 23:25, 1年前 , 35F
這也有臉護航
05/29 23:25,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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