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罷免法有需要改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我可以看見嗎)時間2年前 (2021/10/24 09:59), 2年前編輯推噓6(607)
留言13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是應該改的 罷免總統太困難了 比登天還難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 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我認為應該要跟其他人一樣 第一階段:提議(百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十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 (有效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 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這樣多開心啊 如果覺得做的不爽 做個一年後 就可以罷掉了 然後呢 如果 不同意罷免 < 同意罷免 如果覺得做的好的 比較多 當然就可以繼續做 如果同意罷免> 不同意罷免 就馬上滾嘛 不用再忍四年嘛 因為四年真的太長了 這樣子的話 人民拍桌子 總統才會聽到嘛 都說 人民是總統的老闆了 老闆就員工滾 有需要等四年嗎? 不在籍異地投票 跟 電子化投票 也趕快做好吧 不是有天才IT大臣嗎 現在都2021了 網路銀行 都能隨時隨地轉帳了 投票這種事 要驗身份 沒那麼困難吧 人臉辨識/指紋辦識+ 身份證驗證 就可以在異地投票吧 電子投票 驗票 如果簡單的話 當然 要罷免 也會簡單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99.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35040780.A.6DA.html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3:25

10/24 10:02, 2年前 , 1F
萬一差距很小,像2004總統大選那樣,一定有人會指控選舉
10/24 10:02, 1F

10/24 10:02, 2年前 , 2F
舞弊,到時候2004暴動重演怎麼辦?
10/24 10:02, 2F
就再重新驗票 跟台北市長一樣啊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4:54

10/24 10:04, 2年前 , 3F
民眾「不信任」電子投票或不在籍投票的這個機制,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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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04, 2年前 , 4F
技術問題。2004國民黨選輸就暴動,已經示範過一次。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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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04, 2年前 , 5F
初美國川普又示範了一次。所以還是傳統的投開票方法最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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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04, 2年前 , 6F
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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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完票後 手機會馬上會收到 AI電話通知 再double check 跟本人做確認 需要回答 各項問題 回答正確後 才會計票 如果未接來電 無法確認是本人 就會投票無效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9:56

10/24 10:06, 2年前 , 7F
投票方法推樓上 支持紙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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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15, 2年前 , 8F
這不是技術問題,假設我人在中國北京工作,電子投票時
10/24 10:15, 8F

10/24 10:15, 2年前 , 9F
對面就站一個中國持槍武警,拿槍指著我的頭。我就算AI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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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0:15, 2年前 , 10F
證是我本人投票,那也不是自由意志,沒用。
10/24 10:15, 10F
都已經跑到中國賺錢了 他要投給誰? 應該很好猜吧! 如果是心中有台灣價值 但是不得已跑到中國去賺錢 有遇到中國武警挾持威脅 就請你 寧願死 也不要跑到中國賺錢去 或是 寧願死 也要努力堅持心中支持的政黨 或是 投票前 飛到安全的台灣本島再做票

10/24 10:22, 2年前 , 11F
那就請國民黨民眾黨開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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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26:53

10/24 11:12, 2年前 , 12F
現在是塔綠班當總統不行 等塔綠班在野就可以修法了
10/24 11:12, 12F

10/24 11:44, 2年前 , 13F
10/24 11:4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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