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罷免法有需要改嗎?
是應該改的
罷免總統太困難了
比登天還難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
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
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我認為應該要跟其他人一樣
第一階段:提議(百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十分之一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
(有效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
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這樣多開心啊
如果覺得做的不爽
做個一年後 就可以罷掉了
然後呢
如果 不同意罷免 < 同意罷免
如果覺得做的好的 比較多
當然就可以繼續做
如果同意罷免> 不同意罷免
就馬上滾嘛
不用再忍四年嘛
因為四年真的太長了
這樣子的話 人民拍桌子 總統才會聽到嘛
都說 人民是總統的老闆了
老闆就員工滾 有需要等四年嗎?
不在籍異地投票 跟 電子化投票
也趕快做好吧
不是有天才IT大臣嗎
現在都2021了
網路銀行 都能隨時隨地轉帳了
投票這種事 要驗身份 沒那麼困難吧
人臉辨識/指紋辦識+ 身份證驗證
就可以在異地投票吧
電子投票 驗票 如果簡單的話
當然 要罷免 也會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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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3.199.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35040780.A.6DA.html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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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再重新驗票 跟台北市長一樣啊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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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完票後
手機會馬上會收到 AI電話通知
再double check
跟本人做確認
需要回答 各項問題
回答正確後 才會計票
如果未接來電 無法確認是本人
就會投票無效
※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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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跑到中國賺錢了
他要投給誰? 應該很好猜吧!
如果是心中有台灣價值
但是不得已跑到中國去賺錢
有遇到中國武警挾持威脅
就請你 寧願死 也不要跑到中國賺錢去
或是 寧願死 也要努力堅持心中支持的政黨
或是 投票前 飛到安全的台灣本島再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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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ntasy14 (39.13.199.53 臺灣), 10/24/2021 10: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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