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入罪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尚市長)時間3年前 (2021/04/22 15:11), 3年前編輯推噓1(1014)
留言15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 → ERT312: 這跟國家機器無關吧 矛盾衝突的兩造都是人民 04/22 15:07 : 我簡單說一下好了: 現在刑法為人所詬病的公然侮辱罪,就是動用國家機器來壓制言論的好例子。 當你不滿意某人言論的時候,你就可以訴諸國家機器來對付那個人; 現在這個跟蹤騷擾法,只是擴大版的公然侮辱罪。 要是蕭美琴在的話,她應該會反對到底, 可是她現在不在,所以這個法案過關的機會確實不小, 只是羅秉成來提這個案子,真的除了諷刺以外還是諷刺... -- "你要學會忍耐,哪怕周圍所有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自己,你也要堅持到最後。" --<<祚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3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19075481.A.944.html

04/22 15:15, 3年前 , 1F
跟蹤騷擾只是擴大的公然侮辱? 算是金句了
04/22 15:15, 1F
有人看文章會自動漏掉一個"法"字,我投降了. 法是惡法,不代表這件事不該處理,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18:22

04/22 15:25, 3年前 , 2F
怎麼處理,期待您的高見
04/22 15:25, 2F
你這是放大絕,重點在於"認定的標準過寬",你懂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27:34

04/22 15:35, 3年前 , 3F
我就是請教你哪一條過寬啊
04/22 15:35, 3F

04/22 15:36, 3年前 , 4F
如果你只是感覺過寬,才是放大決吧
04/22 15:36, 4F

04/22 15:37, 3年前 , 5F
我已經感受到一大堆不起訴處分了...
04/22 15:37, 5F

04/22 15:37, 3年前 , 6F
而且你把跟騷法跟公然侮辱法拿來比也很天才,保護的法
04/22 15:37, 6F

04/22 15:37, 3年前 , 7F
益差這麼多
04/22 15:37, 7F
上面那麼多網友說了,你是當沒看到嗎?

04/22 15:39, 3年前 , 8F
我感覺尚市長其實是對羅秉成有意見 連帶也討厭這法案
04/22 15:39, 8F
羅秉成兩個字給他,無恥.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40:41

04/22 15:40, 3年前 , 9F
有人提到 「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
04/22 15:40, 9F

04/22 15:41, 3年前 , 10F
這條件白話來講就是針對那種死纏爛打的 聽不懂人話的
04/22 15:41, 10F

04/22 15:41, 3年前 , 11F
我看不出這跟國家機器有什麼關係
04/22 15:41, 11F

04/22 15:41, 3年前 , 12F
你也真是實問虛答大師啊
04/22 15:41, 12F
我的回答是第三項太寬,這樣不算實問虛答吧?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43:08

04/22 15:46, 3年前 , 13F
反覆持續對特定人威脅、辱罵、仇恨言行,你覺得這不構
04/22 15:46, 13F

04/22 15:46, 3年前 , 14F
成騷擾喔?
04/22 15:46, 14F
我回答你了,你還要凹嗎?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47:08

04/22 15:48, 3年前 , 15F
所以你覺得不算構成騷擾行為喔,好吧明白
04/22 15:48, 15F
重點是"歧視、貶抑"該如何定義? 你知道我反對的理由了嗎? 當然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 編輯: jeanvanjohn (111.184.37.33 臺灣), 04/22/2021 1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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