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討論一下版規
※ 引述《kero2377 (愛gina福利熊)》之銘言:
: 2-9的部分改成板上文章
: 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文章水桶14天
: 修改原因是把刪除改成水桶,加重處罰
: 但因有水桶罰則也會變成檢舉制
: 原因是這條很模糊,需要眾板主合議比較好
: 而且原本只有刪除的罰則太低了
: 因此這樣提議
造謠板規我認為只規範發文沒規範到推文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我主張應該不僅僅是保留此條目並且加重,並且納入文章推文
改成板上文章或推文言論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作證為不實言論水桶14天
在PTT現行的申訴架構加上板規針對水桶以上處分採板主多數決
我認為保留此條目並且將規範的部份加上推文
讓討論政治的區塊盡量以事實為主
當然如果語氣上加註是懷疑且提供資料(註)可以合理推論
是否處罰為板主裁量權
註:我看板上許多討論引起的無意義爭論,在於資訊不對稱
發起討論者如無提供立論之依據往往只是流於爭執
還讓辯證的過程所產生的諸多不正確的資訊傳遞出去
因此我建議文章做一下分流
黑特類文章只要黑的有一點點根據就可以
討論類文章請要求提供立論依據來作為確保討論順暢進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92.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9213799.A.767.html
※ 編輯: larusa (39.9.192.210 臺灣), 09/04/2020 18:05:34
推
09/04 18:06,
3年前
, 1F
09/04 18:06, 1F
→
09/04 18:07,
3年前
, 2F
09/04 18:07, 2F
→
09/04 18:08,
3年前
, 3F
09/04 18:08, 3F
→
09/04 18:08,
3年前
, 4F
09/04 18:08, 4F
→
09/04 18:08,
3年前
, 5F
09/04 18:08, 5F
→
09/04 18:18,
3年前
, 6F
09/04 18:18, 6F
→
09/04 18:19,
3年前
, 7F
09/04 18:19, 7F
→
09/04 18:19,
3年前
, 8F
09/04 18:19, 8F
→
09/04 18:20,
3年前
, 9F
09/04 18:20, 9F
我認為確保一個1000人上下常駐閱讀的看板,有一條板規確保讀者能盡量讀到正確資訊
是必須的,討論串如果只是結論正確,但過程充斥不實言論
一樣會對讀者產生不適當的影響,萬一這些不實的資訊從這邊吸收又流出去其他地方呢
言論自由應該不包含造謠自由,造謠板規可視作從板規1-1延伸而來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轄
另外我看了一下今年的檢舉跟成案
成案約570案
2-9成案
24 m 6 6/09 phoenixzero □ [公告] moshenisshit 違反版規2-9 警告一次
25 m 7 6/22 Rrrxddd □ [公告] RR警告 dotZu 2-9 警告一次
26 m 7/02 phoenixzero □ [公告] joy830 違反版規2-9 刪文警告一次
27 m 1 7/05 Rrrxddd □ [公告] RR水桶 joy830 2-9 7d
28 m 2 7/10 Rrrxddd R: [公告] RR加桶 joy830 2-9 7d
29 m 4 7/23 phoenixzero □ [公告] joy830 違反板規2-9 21天
檢舉案
49案
成案率大約6成,佔處罰案件5% 顯見此條目也不是本板主要違規項目
所以維持此條目既能維持看板討論品質,又不致成為影響多數板友討論權利的惡法
※ 編輯: larusa (39.9.192.210 臺灣), 09/04/2020 18:37:42
推
09/04 18:41,
3年前
, 10F
09/04 18:41, 10F
→
09/04 18:41,
3年前
, 11F
09/04 18:41, 11F
→
09/04 18:47,
3年前
, 12F
09/04 18:47,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討論
35
85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15 篇):
討論
35
85
討論
11
25
討論
2
4
討論
5
11
討論
1
6
討論
1
6
討論
7
32
討論
2
5
討論
13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