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捷 高雄市議員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金錢就是力量)時間3年前 (2020/08/04 21:32), 編輯推噓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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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tx705f (鍵盤小妹)》之銘言: : 1.轉錄標題︰ : 無 : 1.轉錄網址︰ : https://tinyurl.com/y5ozgemd : 2.轉錄來源︰ : 黃捷 高雄市議員 臉書 : 3.轉錄內容︰ : 本黨前主席涉貪一案,今日下午台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為,但是否有金流往來 : 證據仍不明確,裁定80萬交保,本黨紀律委員會已通知前主席徐永明於8月5日到會說明。 : 徐永明當時作為本黨推薦之不分區立委,竟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對此,我呼 : 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 : 時代力量一直以嚴格高標準自居,如今爆發受賄案,對黨公職和支持者都是一大打擊。當 : 然,有沒有罪、是否受賄,要交由司法來判定,最後定罪前都不宜妄下定論;但面對黨內 : ,我們不應慶幸或鬆懈,而是應藉此機會痛定思痛,拿出嚴肅的態度,加以檢討、加倍努 : 力,重拾人民的信任。 過去政治獻金哪些該收 哪些不該收 時代力量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都是用道德勸說 的確應該趁這次好好弄個規定出來 太設的錢不能收 那徐旭東的錢能不能收 收企業獻金的標準是什麼 不要講都不收 不可能的事 台灣人捐的小額捐款少得可憐. : 這幾天,我確實感受到黨中央處理此案的瑕疵,從第一時間稱「今天放假」未即時回應止 : 血、撤換主席,而後提出軟弱的聲明,紀律委員會做出和去年高潞案不同標準的懲處,接 : 著本黨秘書長陳志明「借錢發薪水」的失言,都加速地重創黨的聲譽。 拿高路來講就失去就事論事的態度了 反而比較像報復行為 你們去年開除高路 所以現在我們要開除徐永明 傷害黨的聲譽這是很模糊的說法 而且去年高路是叫她來解釋完全找不到人 用高道德標準要求 OK 讚 我不是很care徐會不會被停權開除 反正我本來就不太喜歡他 但是吃一次虧要學一次教訓 以後類似事件要怎麼處理 不要因為一堆人跑來FB上質問就急著切割 至少該先釐清事實 如果有人要把標準拉更高 有嫌疑就停權還是怎樣 一視同仁就行 只是我要提醒一下 搞政治早晚都會被黑函攻擊 這是選舉必然的一部分 不想在政治路上死得太快 有些事情最好等子彈先飛一會兒. : 其實在黨員社團貼文前,秘書長就有在黨中央與議員群組中發表類似言論,我當時便告知 : 這樣的說法不妥,但秘書長仍執意為之,造成黨的形象嚴重受損,更模糊焦點,我認為黨 : 秘書長應該要自請處分,負起相對應的政治責任。 : 黨內有人還在震驚、有人不敢置信,但無論如何,永明涉案的當下就已經讓黨抹上污點, : 一旦信任被瓦解,重建就很難,也因此,即便再相信他的清白,都需要就政治責任面從嚴 : 辦理,才有跨步前進的可能。時力什麼時候能夠重生?沒有人知道,至少我們現在還在努 : 力,延續時代力量存在的意義。 其實這次的事件根本沒啥 民進黨也是這樣跌跌撞撞走過來的 處理得好不見得加分但是也不會扣太多分 就各自努力ㄅ. : 4.附註、心得、想法︰ : 1.本黨"前"主席? : 2.黃捷也知道回力鏢要回來了,繼黃郁芬之後跳出來用臉接的 : 3.志明你很愛講齁志明,所以你講的那200萬到底哪來的? : 4.之前有人說黃郁芬是昶派,要內鬥時力來著,那麼在基本教義派時粉眼中, : 黃捷是哪派的啊? -- 黄昏よりも昏きもの、血の流れより红きもの 时の流れに埋もれし、伟大なる汝の名において 我ここに闇に誓れん、我等が前に立ち塞がりし すべての愚かなるものに、我と汝が力もて 等しく灭びを写えんこと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0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6547950.A.87B.html

08/04 21:33, 3年前 , 1F
設了是要怎麼選舉啦 用點腦子好嗎?
08/04 21:33, 1F

08/04 21:33, 3年前 , 2F
你的邏輯根本站不住腳==
08/04 21:33, 2F

08/04 21:34, 3年前 , 3F
jerry終於出現了
08/04 21:34, 3F

08/04 21:35, 3年前 , 4F
問題是期約。
08/04 21:35, 4F

08/04 21:35, 3年前 , 5F
期約就斃命了 End
08/04 21:35, 5F

08/04 21:36, 3年前 , 6F
大概要有從政就隨時被監聽的心理準備。
08/04 21:36, 6F

08/04 21:37, 3年前 , 7F
只要有人跟你講疑似期約的言語就馬上幹你娘切八段而且永
08/04 21:37, 7F

08/04 21:38, 3年前 , 8F
不接受該人政治獻金
08/04 21:38, 8F

08/04 21:40, 3年前 , 9F
期約是指行賄的人與受賄的公務人員已經講好條件,只待
08/04 21:40, 9F

08/04 21:40, 3年前 , 10F
約定的時間到來便要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只要雙方意思已
08/04 21:40, 10F

08/04 21:40, 3年前 , 11F
經一致,犯罪即告成立。
08/04 21:40, 11F

08/04 21:40, 3年前 , 12F
幹 你不會意思不要一致喔 有一致犯罪行為才算成立 至於
08/04 21:40, 12F

08/04 21:40, 3年前 , 13F
問什麼錢勒?我就不知道囉 嘻嘻
08/04 21:40, 13F

08/04 23:13, 3年前 , 14F
期約
08/04 23:13,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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