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捷 高雄市議員
※ 引述《ctx705f (鍵盤小妹)》之銘言:
: 1.轉錄標題︰
: 無
: 1.轉錄網址︰
: https://tinyurl.com/y5ozgemd
: 2.轉錄來源︰
: 黃捷 高雄市議員 臉書
: 3.轉錄內容︰
: 本黨前主席涉貪一案,今日下午台北地院表示犯罪內容涉及期約行為,但是否有金流往來
: 證據仍不明確,裁定80萬交保,本黨紀律委員會已通知前主席徐永明於8月5日到會說明。
: 徐永明當時作為本黨推薦之不分區立委,竟與不恰當人士接觸並有收賄之約,對此,我呼
: 籲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予以除名,以示公信。
: 時代力量一直以嚴格高標準自居,如今爆發受賄案,對黨公職和支持者都是一大打擊。當
: 然,有沒有罪、是否受賄,要交由司法來判定,最後定罪前都不宜妄下定論;但面對黨內
: ,我們不應慶幸或鬆懈,而是應藉此機會痛定思痛,拿出嚴肅的態度,加以檢討、加倍努
: 力,重拾人民的信任。
過去政治獻金哪些該收 哪些不該收 時代力量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都是用道德勸說
的確應該趁這次好好弄個規定出來
太設的錢不能收 那徐旭東的錢能不能收 收企業獻金的標準是什麼
不要講都不收 不可能的事 台灣人捐的小額捐款少得可憐.
: 這幾天,我確實感受到黨中央處理此案的瑕疵,從第一時間稱「今天放假」未即時回應止
: 血、撤換主席,而後提出軟弱的聲明,紀律委員會做出和去年高潞案不同標準的懲處,接
: 著本黨秘書長陳志明「借錢發薪水」的失言,都加速地重創黨的聲譽。
拿高路來講就失去就事論事的態度了 反而比較像報復行為
你們去年開除高路 所以現在我們要開除徐永明
傷害黨的聲譽這是很模糊的說法 而且去年高路是叫她來解釋完全找不到人
用高道德標準要求 OK 讚
我不是很care徐會不會被停權開除 反正我本來就不太喜歡他
但是吃一次虧要學一次教訓 以後類似事件要怎麼處理
不要因為一堆人跑來FB上質問就急著切割 至少該先釐清事實
如果有人要把標準拉更高 有嫌疑就停權還是怎樣 一視同仁就行
只是我要提醒一下 搞政治早晚都會被黑函攻擊 這是選舉必然的一部分
不想在政治路上死得太快 有些事情最好等子彈先飛一會兒.
: 其實在黨員社團貼文前,秘書長就有在黨中央與議員群組中發表類似言論,我當時便告知
: 這樣的說法不妥,但秘書長仍執意為之,造成黨的形象嚴重受損,更模糊焦點,我認為黨
: 秘書長應該要自請處分,負起相對應的政治責任。
: 黨內有人還在震驚、有人不敢置信,但無論如何,永明涉案的當下就已經讓黨抹上污點,
: 一旦信任被瓦解,重建就很難,也因此,即便再相信他的清白,都需要就政治責任面從嚴
: 辦理,才有跨步前進的可能。時力什麼時候能夠重生?沒有人知道,至少我們現在還在努
: 力,延續時代力量存在的意義。
其實這次的事件根本沒啥 民進黨也是這樣跌跌撞撞走過來的
處理得好不見得加分但是也不會扣太多分 就各自努力ㄅ.
: 4.附註、心得、想法︰
: 1.本黨"前"主席?
: 2.黃捷也知道回力鏢要回來了,繼黃郁芬之後跳出來用臉接的
: 3.志明你很愛講齁志明,所以你講的那200萬到底哪來的?
: 4.之前有人說黃郁芬是昶派,要內鬥時力來著,那麼在基本教義派時粉眼中,
: 黃捷是哪派的啊?
--
黄昏よりも昏きもの、血の流れより红きもの
时の流れに埋もれし、伟大なる汝の名において
我ここに闇に誓れん、我等が前に立ち塞がりし
すべての愚かなるものに、我と汝が力もて
等しく灭びを写えんこと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0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6547950.A.87B.html
推
08/04 21:33,
3年前
, 1F
08/04 21:33, 1F
→
08/04 21:33,
3年前
, 2F
08/04 21:33, 2F
→
08/04 21:34,
3年前
, 3F
08/04 21:34, 3F
推
08/04 21:35,
3年前
, 4F
08/04 21:35, 4F
推
08/04 21:35,
3年前
, 5F
08/04 21:35, 5F
→
08/04 21:36,
3年前
, 6F
08/04 21:36, 6F
→
08/04 21:37,
3年前
, 7F
08/04 21:37, 7F
→
08/04 21:38,
3年前
, 8F
08/04 21:38, 8F
推
08/04 21:40,
3年前
, 9F
08/04 21:40, 9F
→
08/04 21:40,
3年前
, 10F
08/04 21:40, 10F
→
08/04 21:40,
3年前
, 11F
08/04 21:40, 11F
→
08/04 21:40,
3年前
, 12F
08/04 21:40, 12F
→
08/04 21:40,
3年前
, 13F
08/04 21:40, 13F
噓
08/04 23:13,
3年前
, 14F
08/04 23:13,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轉錄
31
97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20 篇):
轉錄
31
97
轉錄
-1
15
轉錄
12
61
轉錄
45
202
轉錄
5
28
轉錄
3
14
轉錄
30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