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徐永明80萬交保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杯麵的哥哥-碗麵)時間3年前 (2020/08/04 17:02),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ryanpiggy (QQ萊恩)》之銘言: : 看來很多人搞不清楚既遂未遂 : 期約受賄罪沒有未遂 : 是因為一經合意即為既遂犯 : 所以不是不處罰,而是不存在未遂的情狀 : 剛剛看了記者會也看了逐字稿 :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達到羈押要件 : 也就是逃亡串供等原因都不足 : 其他幾位有收錢的,都有串供滅證之虞 : 有可能出來滅證,串供等 : 所以才會被羈押 : 徐的部分,期約的意思就是還沒收受 : 收受的話就是同條的收受賄賂罪了 : 但期約也是檢察官主張的 : 至於有沒有成罪還要看最終判決 而且這案在有沒有期約受賄的部分 應該也還可以吵 比如說我答應幫A推一個案, 但條件是A要捐錢給社福團體 這樣有期約, 但應該不算期約受賄吧 因為我根本沒拿到好處啊 好那現在進一步 , 如果弱勢團體改成是自己的黨團 我還是沒拿到好處啊 所以我覺得連有沒有期約受賄應該都有得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2.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6531745.A.FBA.html

08/04 17:06, 3年前 , 1F
1.意思合致 2.不正利益 3.對價關係
08/04 17:06, 1F

08/04 17:06, 3年前 , 2F
黨拿到好處一樣有罪啊
08/04 17:06, 2F

08/04 17:10, 3年前 , 3F
你所謂可以吵,是指網友吵架嘴炮吧!上法庭你講這些不就自
08/04 17:10, 3F

08/04 17:10, 3年前 , 4F
08/04 17:10, 4F

08/04 17:13, 3年前 , 5F
法庭攻防會從證據能不能用開始吧
08/04 17:13, 5F

08/04 17:13, 3年前 , 6F
收賄的要件不就是當事人有拿到錢? 當事人一開始沒打
08/04 17:13, 6F

08/04 17:13, 3年前 , 7F
算拿到怎麼算收賄?
08/04 17:13, 7F

08/04 17:15, 3年前 , 8F
別跟我一開始犯同樣錯誤啊,期約也是
08/04 17:15, 8F
文章代碼(AID): #1VAIGX-w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AIGX-w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