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陪審制 vs 參審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如果)時間3年前 (2020/07/07 18:17), 3年前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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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之銘言: : https://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Promoted/Introduction : http://i.imgur.com/4TRBm79.jpg
: 從網路上的資訊來看 : 若台灣推行的方式 : 都是按造上面的範例來比較的話 : 參審制在效率上是比較好的 : 因為是經過篩選的方式 : 來決定參審的人 : 而且還能適用法律與量刑 : 說到量刑問題,與其在那邊推陪審或參審,不如直接修法改成讓被害人來量刑 就是照樣讓法官認定被告是否犯罪,而在法官認定被告有罪後 由法官向被害人說明依法可以處罰被害人的範圍後 再讓被害人自己決定最後判處被告的刑度,要怎麼判就讓當事人決定 被害人(在合法範圍內)愛判死就判死,爽給緩刑就給緩刑,其他人都沒立場哭么 被告也會盡全力補償被害人,法官不用被罵恐龍, 司法院也不用去訂什麼量刑標準,皆大歡喜。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2Q4D1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57.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4117044.A.6D1.html

07/07 18:18, 3年前 , 1F
好像也不錯喔 很刺激捏
07/07 18:18, 1F

07/07 18:19, 3年前 , 2F
被害人死了怎麼辦?觀落音?
07/07 18:19, 2F
這個就照現行刑法規定告訴權人的定義處理就好 如果是沒有被害人的犯罪,或是被害人不願意決定的情況,就一樣由法官判刑

07/07 18:20, 3年前 , 3F
家屬 親友啊
07/07 18:20, 3F

07/07 18:23, 3年前 , 4F
乾脆讓被害人抽籤量刑 嘻嘻
07/07 18:23, 4F
如果是有多數被害人或告訴權人的情況,可以用被害人們開個「量刑會議」決定 ※ 編輯: iiifff (218.161.57.153 臺灣), 07/07/2020 18:30:35

07/07 18:48, 3年前 , 5F
世界上有這樣搞的國家嗎?
07/07 18:48, 5F

07/07 19:59, 3年前 , 6F
用AI還比較不會雙重標準
07/07 19:59, 6F
我從來都不奢望達到公平 但讓被害人決定犯罪者的刑罰我覺得至少是公道 ※ 編輯: iiifff (220.134.124.7 臺灣), 07/07/2020 20:16:29

07/07 20:36, 3年前 , 7F
動不動要被告原諒,也很奇怪,應該先認罪悔改賠償
07/07 20:36, 7F
文章代碼(AID): #1V14kqRH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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