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宇宙の大統領)時間3年前 (2020/06/30 16:52), 編輯推噓27(3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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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pd0k1l 2.新聞來源︰ 信傳媒 3.新聞內容︰ 大同公司今(30)天召開股東會,雙方攻防劇烈長達數月,市場派獨董候選人前立委黃國昌還 在現場直播講解市場派持股以及公司財報,但最精彩的應該是「大法師」大鬥法:大同公司 派沒曝光的3位律師賴中強、盧筱筠、於知慶發動奇襲,破天荒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15 規定,剔除過半股權的投票權,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保住了經營權。 大同股東會上演「教案級」經營權大戰 30日的這場大同股東會堪稱「教案級」的經營權之爭,之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中資爭議,如今 看來只是減灶誘敵的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 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前項規 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市場派怎麼也料想不到有企業併購法這一招 也就是說,依《企併法》規定,除了買一家公司的股權超過10%必須申報外,如果之後還想 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的部 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對市場派而言,他們怎麼也料想不到公司派會出「企業併購法 」這一招。 截至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公司派持股約33%,市場派部分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家 投資公司持有約10%股權,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戶共 有近24%,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揭露最 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還有一些被劃歸支持市場派、每人持股數千張的名人共約6%,包括因勁永禿鷹案被判刑的 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的葉黃杞 ;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蔡滄海;有線電視靖 天傳播集團董娘寧家莉;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此外,在停止過戶前大量買進股票 的約3%。 中資僅是煙霧彈,過半股權被「沒收」投票權 由於市場派集結各路人馬,加總持股比例已經過半,他們不僅召開記者會、大幅刊登報紙廣 告,批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公司治理不力、造成公司虧損……有共同一致的行動要拉下林 郭文艷,想要取得公司經營權的企圖昭然若揭,但他們都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了要取 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場被「沒 收」投票權,全軍皆墨。 其中,王光祥持股幾乎是跟鄭文逸綁在一起,而根據北檢起訴書記載,鄭文逸央請任國龍提 供上百億資金為奧援,在台灣炒作大同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並於炒作獲利出場後,換手 由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持有大同股份,並提名參加董事選舉。由於當事人也承認實質控制人是 任國龍,任國龍又因非法中資多次被罰,這些部分的持股等同被北檢「認證」有中資背景。 同樣崛起於太陽花,賴中強、黃國昌如今站在對立面 大同公司派幕後的3位「大法師」引用企併法,打了一場艱困的公司經營權之戰,讓人大開 眼界。其中賴中強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手軟,從南海 投資、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鮮明。最特別的是,這次賴中強站在他的 太陽花老戰友黃國昌的對立面,兩人是革命戰友,如今打對台,最令外界驚訝。 至於盧筱筠,從高檢署退下後轉任律師,曾經是特偵組的一員,辦過力霸案,過去多辦內亂 外患案,是這次大同打經營權戰爭的新臉孔。 於知慶則是前廉政署檢察官,退下來開業當律師,他的恆昇法律事務所還網羅了專門負責重 大經濟犯罪、貪瀆案件偵查的高檢署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加入。 曾在董事會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閃辭 這3位在幕後運籌帷幄的律師,加上站在台前的陳錦旋、梁懷信掩護,林郭文艷就是靠這樣 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還輸得一塌糊塗。 值得一提的是,股東會後舉行董事會,林郭文艷如願當選董事長,而之前曾在董事會「神演 出」、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雖因公司派提名大獲全勝也當選,但他處境相當尷尬,隨 即辭去董事一職。 4.附註、心得、想法︰ 幹這事那麼深喔 如果真的如報導所說 市場派這次真的GG惹 只能說賴中強律師很敬業了 逼到那麼絕 還沒洩漏口風 但林郭也不是個好東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6.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93507126.A.677.html

06/30 16:52, 3年前 , 1F
這代表黃國昌身為市場派代表不如人啊,人設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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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57, 3年前 , 2F
過氣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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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6:59, 3年前 , 3F
黃國昌還說法律多厲害 結果法條都不懂被玩假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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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0, 3年前 , 4F
借問一下需要買股票才能參選獨立董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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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0, 3年前 , 5F
推個 剛看到這篇 非常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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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1, 3年前 , 6F
有1% 股東願意提名你選獨立董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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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2, 3年前 , 7F
獨立董事不用有股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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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2, 3年前 , 8F
有股票的話 有太多還不能選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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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2, 3年前 , 9F
不過這個職位在台灣 真的被玩的夠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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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2, 3年前 , 10F
國昌哭哭哦,有時間在那煽動鄉民沒時間查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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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3, 3年前 , 11F
這招厲害 看來是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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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3, 3年前 , 12F
黃國昌律師在法律的對決上被電的咪咪冒冒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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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3, 3年前 , 13F
照理來說 應該是獨立於任何經營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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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4, 3年前 , 14F
這法條看起來就是要用來防現在的狀況 但市場派的人沒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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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黃國昌被提名獨董 馬上就被說是市場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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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還覺得他應該幫市場派研究爭奪經營權的法律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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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5, 3年前 , 17F
基本上打仗來說 黃國昌就是徹底失職 號稱法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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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自己都承認市場派請他去當獨董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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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法律面的攻防沙盤推演都沒有 還以為用選舉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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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6, 3年前 , 20F
教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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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6, 3年前 , 21F
是誰在因蔥昌被請去當獨董,就把王董是蔡英文表哥事情挖出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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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的專業是律師,可不是記者,他該待的戰場是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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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發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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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轉移焦點?是忘記了還是怕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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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角色跟獨董應該是互相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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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6, 3年前 , 26F
穩贏喔 人家直接釜底抽薪完全反應不及只能發文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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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7, 3年前 , 27F
少在那帶風向,該告就去告,黃這場戰責任是律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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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7, 3年前 , 28F
這個案真的是經典教材耶,法律戰用的太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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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制度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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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獨董不可能真的做到當初設計所謂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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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經典教材,還打臉了網紅人物的法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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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要大股東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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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裡鄉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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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大股東提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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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又怎麼相信你是真正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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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09, 3年前 , 36F
法院戰都還沒開打,誰勝誰負還不一定。只不過黃國昌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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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告,就只能咆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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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簡單說 黃國昌如果要擔任律師或法律意見的角色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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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接受獨董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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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 則推文
06/30 17:22, 3年前 , 68F
看來搞政治搞太久腦子已經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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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3, 3年前 , 69F
為什麼會犯這種愚蠢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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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3, 3年前 , 70F
爭點在:1.併購事實不是公司派講的算 2.這需要上法院去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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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家公司想併購大同成為子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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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4, 3年前 , 72F
這場仗真的很有趣 就是比法律專業的直球對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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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就落入公司派的主場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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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5, 3年前 , 74F
這就是問題啊 有沒有併購意圖和事實都不是雙方講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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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5, 3年前 , 75F
法律專業(X) 主場優勢(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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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5, 3年前 , 76F
直接說你沒有投票權利是有什麼法律專業啦,別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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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6, 3年前 , 77F
國昌老師可以學連戰破音喊"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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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人家沒有投票權還是要用法律凹出一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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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7, 3年前 , 79F
黃國昌有夠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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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8, 3年前 , 80F
認真講 這招數真的很爛 影響的也不只是公司聲譽 但他們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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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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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9, 3年前 , 82F
最後變成模糊空間的打爛仗 上法院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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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29, 3年前 , 83F
招數可恥有效就好,商場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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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派也達成他們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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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人家法律見解有問題也要用法律打臉,市場派擺明就是沒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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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才被洗臉,事後哭哭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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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又沒差 他們還有公司聲譽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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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0, 3年前 , 88F
號稱法律專業被打成這樣,事後又想用網紅那套,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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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派就是不管聲譽阿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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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4, 3年前 , 90F
看完八卦風向 嗯嗯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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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4, 3年前 , 91F
繼續看我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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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8, 3年前 , 92F
開公司是要賺錢的,又不是來搞選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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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8, 3年前 , 93F
他們的反應好像發現什麼驚天弊案一樣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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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39, 3年前 , 94F
內心只覺得Errrr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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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40, 3年前 , 95F
就白癡啊,沒做功課被對手打了,還不趕快上法院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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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40, 3年前 , 96F
在那邊直播哭哭是巨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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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的強項領域一直是民訴、強制執行法、破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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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1, 3年前 , 98F
都是程序領域的東西,不是商業戰爭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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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3, 3年前 , 99F
律師不需要關心雇主是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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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7, 3年前 , 100F
不懂,有沒有違反規定應該由金管會判定,公司派怎麼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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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07, 3年前 , 101F
自己認定巿場派違法沒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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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25, 3年前 , 102F
上面一堆綠粉被打臉的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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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33, 3年前 , 103F
前幾樓笑死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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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8:48, 3年前 , 104F
這根本不算併購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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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9:03, 3年前 , 105F
結果是前幾樓一堆菸粉被菸黨金管會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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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00, 3年前 , 106F
回來朝聖囉~~~一群低能兒被金管會打到臉都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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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8:21, 3年前 , 107F
外乾中強 必殺技真的屌
07/01 08:21, 10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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