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談反滲透法 柯文哲自嘲:會不會選後第一個辦我已回收
我認為反滲透法最有問題的是第七條
反滲透法第七條
「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章、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章
有什麼重要的條文呢???
第104條 意圖使人不當選
現在光是原版的
就整天拿來指責對手意圖使人不當選
未來完成修法之後
直接升級成受中共指示而意圖使人不當選
民進黨之前就曾經表示
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的區域立委故意在民進黨選區推候選人
是意圖使人不當選
更不要說在選舉年爆料總統府走私超買菸弊案
還是在選舉年整天嗆 滋滋大母 負債3000億
接著只要再跟中共稍作連結
柯文哲 兩岸一家親
黃國昌 岳父在中國做生意
綠黨、基進黨負責去法院按鈴檢舉
法院就必須開庭審理...
如果遇到有良知的法官
也許還能得到正確的判決
然而接下來這個法官將遭到監察委員無情的彈劾
監察委員陳師孟:法官不能濫用自由心證隨意亂判
OOO 怎麼可能無罪
我專門處理「專門辦綠不辦藍」的法官
好的法官遭到彈劾撤換回家種田
如果你是接手的法官
你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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