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歷屆最優秀板主大家認為是誰已刪文
: → nnkj: 你那自創前科 自行回朔超過七天前的證據 就是笑死人 05/12 19:34
: → nnkj: #1Skok_6Z (HatePolitics) 還好如今的版主群有看懂這篇 05/12 19:38
: → nnkj: #1Sk_SCQl (HatePolitics) 版主群改判 05/12 19:43
: → nnkj: 板友不能用超過七天前當證據 你板主卻拿來用 不覺得怪怪的嗎 05/12 20:09
: → nnkj: 因為是這位主導 , 其他兩位我就當作 盲從 05/12 20:10
: → nnkj: 至少Neptunium被吐槽後會轉彎 05/12 20:16
: → nnkj: 在你之前 有哪位板主像你這樣判的 所以我認為你是最爛版主 05/12 20:20
一、 版主查察『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依據
我想你講的是 政檢版規三-4 的規定,如果你中文理解能力沒問題的話
,應該會知道政檢版規第三章再講什麼....講的就是對於『檢舉文的規
範』,這是在給"版友"提案檢舉用的規定,不是版主。
是不是有哪個版主查察違規時,有自己發過檢舉文,讓你誤以為版主只
能依照『檢舉文的規範』來檢舉啊?
而版主查察政黑版規有關第二章的違規,是依據哪一條?
是依據 政黑版規七-6 規定,相關規定如下:
「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請你先告訴我們,你怎麼正確理解出這條版規何時、哪一個字說只能主
動查七天內的違規?
二、你舉的兩判例:#1Skok_6Z (HatePolitics)
#1Sk_SCQl (HatePolitics)
你真的"理解"版主在判什麼嗎?又為何重判?
上面第一點提到 政黑版規七-6 可以讓版主主動處理採刪除/退文處置
之違規。
所以在 #1Skok_6Z (HatePolitics) 這個判例,版主群處分了違規者所
有的文章(不只七天內)。
然依據 政黑版規七-8 規定,版主刪文處分完,要先警告,警告後才能
再處分,前述判例沒有經警告就直接水桶,所以經申訴後,版主才改判
,改判的結果也是要求違規者將所有違規文章(也沒說只刪七天內的違
規文章就好)刪除,沒有修正,被版主查到還有違規文章,同樣要執行
水桶。
改判是因為沒有警告,而不是處罰超過七天的違規。
改判結果也是要求修正所有違規,而不是只修正七天內的違規。
同樣那句話,你真的看得懂你舉的這兩個判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12.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57666257.A.446.html
→
05/12 21:05,
5年前
, 1F
05/12 21:05, 1F
推
05/12 21:05,
5年前
, 2F
05/12 21:05, 2F
→
05/12 21:05,
5年前
, 3F
05/12 21:05, 3F
→
05/12 21:08,
5年前
, 4F
05/12 21:08, 4F
→
05/12 21:09,
5年前
, 5F
05/12 21:09, 5F
→
05/12 21:10,
5年前
, 6F
05/12 21:10, 6F
→
05/12 21:11,
5年前
, 7F
05/12 21:11, 7F
→
05/12 21:14,
5年前
, 8F
05/12 21:14, 8F
推
05/12 21:20,
5年前
, 9F
05/12 21:20, 9F
→
05/12 21:42,
5年前
, 10F
05/12 21:42, 10F
→
05/12 21:43,
5年前
, 11F
05/12 21:43, 11F
→
05/12 21:45,
5年前
, 12F
05/12 21:45, 12F
→
05/12 21:45,
5年前
, 13F
05/12 21:45, 13F
→
05/12 21:46,
5年前
, 14F
05/12 21:46, 14F
→
05/12 21:51,
5年前
, 15F
05/12 21:51, 15F
→
05/12 21:51,
5年前
, 16F
05/12 21:51, 16F
→
05/12 21:52,
5年前
, 17F
05/12 21:52, 17F
→
05/12 21:56,
5年前
, 18F
05/12 21:56, 18F
→
05/12 22:07,
5年前
, 19F
05/12 22:07, 19F
本人已經詳細說明了版主係依據 政黑版規七-6 來主動
查察有關「處分為刪/退文」的違規,該條規定並無限
制查察的期限,那還能一直拿「政檢版規三-4」來胡說
八道,我真服了你了。
本人在任期間,依據「政黑版規七-6」主動查察了上萬
篇文章,仔細比對數字(看有沒有滿40個字)、文章數
(看有沒有超貼)等違規。
查完後,還訂出違規名單【#1S9tXdLB (HatePolitics)】
,一個一個地發文、寄信要求(警告)修正違規文章、
且不得再犯,有人修正完回報,我還一個一個去確定是
不是真的有修正。
整個名單20幾位違規者,違規文章加起來上千篇,被本
人要求過後,除了幾位寧可浸十年水桶堅持不改外,其
餘全部改善完成,且沒有再犯,更重要的是沒人申訴(
那怕是被浸十年水桶的也沒有),且願意配合修正。
若照你的邏輯,超過七天就不能處理,本人豈不要放任
上千篇違規文章留在版面?這樣視版規為何物?如何面
對那些遵守版規的板友?又如何要求別人遵守版規?
如果這樣擺爛才能當你的好版主,本人還真不敢當....
相反的,如果每天晚上下班後,還要一一比對文章,去
清除違規文章、讓人重視版規、願意遵守版規、讓違規
者甘心配合修正違規文章,卻當上你心目中的最爛版主
,本人當的心安理得。
※ 編輯: AskWhat (115.165.212.95), 05/13/2019 00:29:48
→
05/13 22:05,
5年前
, 20F
05/13 22:05,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