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AskWhat #1SW-efoM 水桶147日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裝小維)時間5年前 (2019/03/14 19:54),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申請人ID:RodrigeuZ810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SW-efoM 三、要求重審理由 三日內違反板規不應以累計前科計算 前科字面定義應為已被定案的罪刑 https://reurl.cc/mrgzV 國語辭典簡編本定義為以下 刑法上指曾受科刑判決的記錄。 本人無前科紀錄卻遭受前科累算實屬不合理 另外經由站長OKCOOL解釋過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52881690.A.6D1.html 水桶判決必須公告 各版有另設檢舉版也依然會到主板公告(如八卦版) 政黑板不應例外 因此本人要求將判決公告至政黑板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26.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2564463.A.3EB.html

03/14 23:46, 5年前 , 1F
這次水桶根本很黑幕,而且為什麼水桶無公告?
03/14 23:46, 1F

03/15 00:04, 5年前 , 2F
To formatted:知道非當事人不得回應的版規嗎?
03/15 00:04, 2F

03/15 01:31, 5年前 , 3F
撤銷 你們贏了 希望你們良心過意的去就好
03/15 01:31, 3F

03/16 23:52, 5年前 , 4F
申訴人撤案,本案不再審理。
03/16 23:52, 4F
文章代碼(AID): #1SYa3lFh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