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證實與柯文哲見面 林昶佐罵:強拆帳篷根本莊孝維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4/03 00:26), 6年前編輯推噓8(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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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gousla (會痛的)》之銘言: : 雖然是支持柯,但這件事認同林昶佐. : (當然我也支持時力) : 這件事,我同情公投盟比較多, : 說實話,對於一個沒錢沒權沒勢,只靠著一口氣在支撐理念的人/團體, : 我實在沒辦法嘴. : 就算他們幹的是蠢事,又或是說沒有完全依照法律, : 我也會希望當局能寬容一點. : 我不是4, 5, 6年級生,我對於秩序沒有那麼大的響往, : 所以柯p所響往的,我能理解,也理解這或許是多數人的想法,但沒有共嗚. : 或許, 柯p做的事是依法行政, : 但我也知道在他依法行政之前,他其實是有可以寬容的空間的. : 這件事我不會說柯p做錯了,但是,我會希望柯P, : 如果有機會再遇到類似的事的時候,像以前一樣, : 聽一聽身邊的小朋友們的想法,不要讓自已能聽到的聲音愈來愈窄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請問要寬容要有多寬容? 對公投盟寬容?難到對其他人不用寬容? 大家都要寬容,那誰來管法律呢? 而且自從民進黨上台後,其實這些人也沒資格要求柯p 要寬容 過去民進黨對抗國民黨還有一堆理由可以講 請問一下現在民進黨已全面執政了 為何還要對他們寬容? 如果民進黨覺的這些行為是應該的 為何不修法呢? 很顯然的,民進黨也不認同公投盟的行為 所以才不願意修法的,不是嗎? 不然早就該修法讓公投盟合法的佔地為王了 不是嗎? 過去還有理由說國民黨霸權 請問一下現在還有什麼理由跟借口啊? 有種一點就去對民進黨抗議,不要只會柿子挑軟的吃 分明就只是找碴而已 什麼狗屁公投盟,根本就只是民進黨的打手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21.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22686369.A.D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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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肥迪是民進黨的 或是時力主張不修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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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誰不修法,那都不是柯p 的問題 那是立法院的問題 有意見找立法委員,不要對柯p鬼叫 ※ 編輯: mstory (1.34.121.235), 04/03/2018 0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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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來質疑首長執法不也跳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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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或第三勢力希望維護集會遊行或抗爭的權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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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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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去質疑立執政黨啊 關柯文哲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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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林昶佐應該先尊重法規再來質疑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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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來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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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story (1.34.121.235), 04/03/2018 0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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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立委本來就沒有質詢地方首長的權限 所以說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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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了覺得不對舉手發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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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首長有什麼權限反對立院的立法呢? 你要不要講一下? ※ 編輯: mstory (1.34.121.235), 04/03/2018 0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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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不行 那以後首都市長也不要亂舉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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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要不要舉手發言 跟市長執行法律有什麼關系啊? ※ 編輯: mstory (1.34.121.235), 04/03/2018 0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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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然沒有不行,只是也能夠以同樣的力道督促最大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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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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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處理這件事哪裡不對了?不就是林接受不了柯沒有給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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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是柯的錯還是法規的錯,林已經心裡認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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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最後還是要找對人嘛,當到立委了可不能像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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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一叫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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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特別待遇在氣噗噗而已啦,不然問看看他覺得要799自拆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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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人權當盾牌,台灣沒在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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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啊,時力總是批評國民兩黨雙重標準,自己還不是一樣,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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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和自己有關係的就要別人對他寬容,和國民兩黨根本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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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哪只有心理認定,他講很白了阿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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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說法不就等於是"雖然法規這樣,但你還是有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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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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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簡單應該是這樣講 所以馬郝沒處理 他們有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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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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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發言也要說的有理,不然也只是亂罵。公眾人物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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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對社會是有責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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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林真的覺得遊行法是惡法 那應該要去推動「再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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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既然短期內不會是執政黨 那反對對集會遊行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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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沒看到他有這個動作 立委不努力修法 罵別人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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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縮限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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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林在最一開始就站不住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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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責任是在立委任上努力推修法,沒人支持至少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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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就覺得林跟柯兩者沒有絕對的對錯 就是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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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greedy 可能舉出林有對遊行法的「再次」修訂有什麼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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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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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林就因為DPP獨大 所以就干脆無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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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覺得是惡法,那他基於立委的本職就該提出修法,而不是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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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首長對自己偏好的人手下留情,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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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發言比較像來找碴,他也只專注公投盟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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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可以有立場,但是依法處理的前提也該守住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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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因為對方立場和自己相同就寬容執法,那時力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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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和國民兩黨的沒什麼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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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們內心信奉的價值觀來說,也許很難說有對錯;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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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身為行政機關首長來說,若不依法行政就是絕對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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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身為立法機關的一員來說,不積極推動立法而怪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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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依法行政來說,更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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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想想,公投盟路權到期不清場,下一個團體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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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怪罪的是誰?絕對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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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公投盟、林大立委會到議會被質詢?會被告瀆職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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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呢?若發生流血衝突你說蔡賴會出來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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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有說對錯,只是希望最後還是要找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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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到立委了,有能力做事的位置,不要還像鄉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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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一嘴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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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不是惡法 現在他就是"法律" 你覺的是惡法 請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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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同的政黨 不管是dpp 還是時代立委 去修改 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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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去批評尊守法律而執行的 地方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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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好好笑!完全搞錯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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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修法就是兩套標準而已,跟認不認同公投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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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認不認同公投盟,跟執法有什麼關系? 然到認同公投盟,就不能執法嗎? ※ 編輯: mstory (1.34.121.235), 04/03/2018 07:26:46
文章代碼(AID): #1QmbcXsz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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