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婚姻平權爭議的理性對話消失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2/14 13:14), 編輯推噓7(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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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roXD (XD)》之銘言: : 蘋果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214/1011548/ : 婚姻平權爭議的理性對話 : 劉文仕/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 從媒體論戰到動員拼場,為了同婚議題,社會似乎已撕裂成「零共識」的兩個極端。然而 : ,探究雙方主張,其實沒有人反對婚姻平權應受保障。絕大多數反對者所反對的,根本不 : 是婚姻平權,而是對傳統婚姻制度被摧毀的恐慌;而很大比例的贊成者,之所以附和時下 : 的流行觀念,是因為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原來與婚姻制度的倫理有關。 : ? 不好意思,傳統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 一夫一妻是1985才確立的 婚姻制度的倫理一直在變化,請問倫理跟婚姻的定義不能隨時代進化嗎? : 「婚姻制度」與「婚姻平權」本屬不同層次而互有主從關係的兩個概念,明智的大法官早 : 在釋字第552號解釋,就有明確的區辨:「婚姻制度應受《憲法》保障。……婚姻自由雖 : 為《憲法》上所保障的自由權,惟應受婚姻制度的限制。」參照大法官解釋意旨,只要符 : 合婚姻制度的架構,不管宗教、男女、階級、黨派,任何人都享有平等的自由結婚的權利 : 。 : ? :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12號等多號解釋,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的基礎,受《憲法》 : 制度性保障。《憲法》所要保障的制度,就當然有其核心內涵,而不是一個價值中立的空 : 罐子,讓任何形體的物質都可以自由填充。 : ? : 這個核心內涵為何?釋字第242、365及552號解釋確認,婚姻關係的形式結構是「一男一 : 女」、「一夫一妻」;第554號又進一步認為:「婚姻制度乃植基於人格自由,具有維護 : 人倫秩序、男女平等、養育子女等社會性功能」,第712號也揭示:「婚姻具有繁衍、教 : 育、經濟、文化等多重功能」,又隱含了婚姻的實質內涵。 : ? : 因此,應該討論的、也是爭議的主題,不是婚姻是否應該平權,而是這樣的婚姻制度是否 : 應該改變。質言之,就是性別上要不要限於「一男一女」、角色上要不要維持「夫與妻」 : 的關係?功能上是否要賦予「繁衍或養育子女」的期待? : ? : 如果雙方願意建立在「婚姻平權」的共識基礎上,釐清上述的邏輯關係,才有可能進行理 : 性而有建設性的對話,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案。 : ? : 除極少數例外外,人一出生都有陰或陽的自然性徵;但可能因為基因遺傳或荷爾蒙異常, : 造成自然性徵與心理認同的分離。過去在保守社會,傾向施以矯治強加改變。1990年以來 : ,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精神醫學會認為「矯治」充滿歧視與偏見,反而有害被實施者的身 : 心健康。這類先天性的同性戀,確實令人同情,社會也應給予包容。解決方法有二:其一 : 、不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只要在技術上合理化性別鑑定與登記即可;其二、經一定的 : 鑑別程序,將這類族群直接納入婚姻體系。前者不涉《民法》修正或伴侶專法,後者則須 : 在《民法》上補充必要的鑑別規範。 : ? : 至於其他後天的,如社會學習理論所研究的,因父母教養方式、成長環境、親密遊伴、異 : 性相處的不偷快經驗,甚至受色情影視誘惑的幻覺……等所造成的同性戀。這類同性戀, : 透過心理輔導、醫學治療,有很大的「治癒」可能; 美國的走出埃及都失敗了,台灣還敢提「治癒同性戀」? 社會要做的,應該是幫助,而不是強 : 化。而這類「同婚」通常存在較大的不穩定性,如果真要尊重其人生選擇,就可考慮另立 : 同性「伴侶」專法,甚至基於「多元成家」的需要,擴大為「伴侶法」,也接納不願受婚 : 姻羈絆的異性伴侶。 : 心得: : 當拿出研究報告證明同性家庭不適合養育子女時,同運方常會攻擊反方研究報告的研究方 : 法和出資單位的意識型態,但是我們很少看過同運人士拿同樣的標準去檢視他們自己所引 : 用的研究報告。已有資料指出,同運方的研究報告有研究方法有瑕疵、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81042680.A.B45.html : 研究樣本不具代表性的問題 : (1)樣本非隨機抽樣,例如研究人員通常是透過「滾雪球」的方式找研究個案(例如到 : 同志活動中心、透過同運團體引薦)。而且同志個案在受訪時,通常會知道研究方向,以 : 致影響研究結果的可信度。 : (2)個案通常是高社經階級,少有勞工階級。 : (3)個案通常是女同志家庭,少有男同志家庭。 : (4)調查時間不夠長、少有長期追蹤 : (4)同性家庭子女不一定能如實呈現他們的心聲。有的同二代因為太小,無法確實表達 : 自己的感受:或有人懼於同志父父、母母的壓力,怕關係破裂,不敢表達自己的感受。 來,請問異性戀家庭目前100%完美幸福嗎? 請問每一個異性戀家庭的小孩都100%幸福嗎? 不可能吧! 既然無法100%幸福,我們禁止異性戀養小孩好了! 以上這句基本上沒人認同,我們都認為異性戀絕對有生養孩子的權利 那同一個標準來看,為何同性戀必須保證孩子100%幸福,才能擁有生養孩子的權利? 用雙重標準來看人,副教授不覺得自己可恥嗎? : 目前國際人權法並未要求各國必須用「婚姻」的方式保障同性伴侶,就算是歐洲人權法庭 : ,也已三度判決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歐洲人權法庭頂多是要求歐盟國家要保障同性戀 : 者的「家庭權」。 網路上隨便找都可以找到打臉的文章! 雖然歐洲人權法院沒有說國家一定要立法承認同性婚姻,但也從來沒說同性婚姻不是人權——不要再相信不實報導了!!相反地,歐洲人權法院有特別說這是時代潮流,國家應該要給同性婚姻者相當程度的立法保障。 https://lawfirmagainstrumour.blogspot.tw/2016/11/q.html?m=1 : 立專法可保障同志實現婚姻平權,跟歧視無關,不管民法專法都同樣適用在台灣每個人, : 台灣為了保障弱勢族群,訂立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童 : 及青少年權益保障法,他們有說自己被歧視嗎? 萌萌們說來說去就同一套說法,而且都法律系副教授還說這種屁話 我們來看專法這一段就根本笑死人 原住民有專法沒錯,請問原住民是否適用基本的民法? 答案當然是有,只是專法更加保障了原住民的福利 譬如考試加分就是明顯在專法上的保障 可是現在萌萌所謂的專法是這種狀況嗎? 根本不是! 萌萌只想給同性戀們一個沒啥保障的破爛專法 請問同性戀有適用民法全部範圍嗎? 專法有額外保障同性戀福利嗎?考試加分?減稅? 如果硬塞一個破爛專法給同性戀,那就是立法歧視而已 一個國家如果立法歧視特定族群,請問我們是倒退回到1950的美國了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124.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81692447.A.E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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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同說現在沒專法版本,卻又直接認定是破爛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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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先知阿,偉哉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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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再進化 而不是用強迫立法改變 令人厭惡的地方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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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突破傳統 就專門立一個很潮的同婚 不要跟傳統綁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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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表兄還可以娶表妹咧~~一堆電視劇還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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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專法拿出來啊 不要整天要同志接受虛無縹緲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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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之傳統就是被「強制立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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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跳針 一夫一妻是中國千年傳統 只是以前合法可以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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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知道提專法的人根本就在。就是在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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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現在 一堆有本事的照樣納妾 只是對妻的保障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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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中國的傳統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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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恢復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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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民法從15年修訂到75年是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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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大老婆沒有撤銷其他婚姻 都是合法有效的存在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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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上就是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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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目前沒有專法版本,又何來破爛專法虛無飄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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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是一夫多妻的其中一個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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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存在傳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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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不是打破傳統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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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有適用民法 跟原生家庭的關係不是都適用親屬和繼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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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麟已經擬好專法 明年就會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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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多妻也是根基於男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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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同連多妾都可以拿來跳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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