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的特休假算法

看板HRM作者 (leon)時間14年前 (2010/01/13 17:31),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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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到一種情況,我總覺得怪但是又說不出來,請大家幫我看看 公司特休給予是先給假的,所以A君從一到職到的特休分別為: 1.94.8.15---94.12.31 給2.5天 2.95.1.1----95.12.31 給8天 3.96.1.1----96.12.31 給10天 4.97.1.1----97.12.31 給12天 5.98.1.1----98.12.31 給12天 6.99.1.1----99.12.31 給14天 現在A君99.1.31要離職,我是否要按照在職比例給予特休?1個月/12個月*14天 等於A君至99.1.31只可以有特休一天 可是A君有丟出問題說,根據勞基法的休假是休前一年工作的特休 所以按勞基法的年資算來,他應該有10天的特休 可以選擇休或折薪代替 請問到底是那個比較正確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3.147

01/13 17:53, , 1F
公司制度優於勞基法,故可依公司制度,其中並無虧損員工之處
01/13 17:53, 1F

01/13 17:54, , 2F
他只是對制度設計不瞭解,先溝通清楚
01/13 17:54, 2F

01/13 18:01, , 3F
請問我這樣算是對的囉
01/13 18:01, 3F
文章代碼(AID): #1BJPBXyH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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