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獨家》遲到5分「沒收7600元」 顧客批米其林名店不通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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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店家寫什麼就有用. 法律沒讓你這麼好吃睡. 不然我開一家店. 網頁寫好只要右腳先踏進來. 一律沒收訂金還要罰錢+來本店勞動服務. 我有寫了喔,你同意才訂位的喔,自己不守規定的喔. 我今天真的把一個右腳進門的客人沒收錢+罰錢+叫他洗碗. 你覺得我會不會被吉個爽?. 有時候店家的規定沒出事,不是沒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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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沒有懲罰性賠償超可笑. 只要你夠有錢或夠不要臉. 根本不需要屌法律. 尤其在單純的民事糾紛上. 一堆鄉民說要客人去告. 問題是你花了時間精神金錢去提告. 告贏又怎樣?. 店家頂多把本來就是你的訂金退給你. 店家一點損失都沒有喔. 結果你花的訴訟費用比訂金還多. 如果告贏店家不但要退錢.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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