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民進黨團推動修選罷法 納「黑、金、槍、毒」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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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修絕對行不通的啦 根本來亂的. 1.只列舉特定幾個法條,這標準有問題。. 舉例來說,難道吸大麻比 殺人未遂、殺人罪嚴重?. 2. 違憲. 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 褫奪公權這麼嚴重的事情,一定要法院判決才可以。. 不可能給你溯及既往,以前有前科的都不能參選,鐵定違憲。. --. 比較可行的做法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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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就要來真的. 而且應該要加上幾點. 為了證明愛台灣. 以下都不得的參選、也不可任公職. 1.男生沒服役。. 2.女生未生育,除非醫學證明。. 3.曾酒駕者. 4.曾涉及性騷者. 5.曾被撤銷學歷者. 6.曾貪污者、父母曾貪污者(潛在實際利益者). 7.限唯一中華民國國籍者. 8.任職主官期間,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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