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OL過馬路被肘擊撞奶!他喊冤「她胸部撞我手肘」 挨告性騷結果竟是這樣
共 36 篇文章

推噓331(607推 276噓 595→)留言147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noise (hero)時間1年前 (2022/09/14 08: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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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OL過馬路被肘擊撞奶!他喊冤「她胸部撞我手肘」 挨告性騷結果竟是這樣.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一名OL上班途中過馬路時,被迎面而來的易姓男子用手肘狠撞胸部,她忍痛攔下對方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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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71推 5噓 61→)留言137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VVizZ (我很窮)時間1年前 (2022/09/14 10:44),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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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喔. 法官的理由就是. 1.. 易男被指稱撞奶之後. 沒有積極道歉. 反而振振有詞反唇相譏. 本來江女只是奶子痛. 變成心傷. 所以易男壞壞. 2.. 這個案子是行政罰不是刑罰. 所以刑事不起訴不表示行政不能罰. 然後法官覺得性騷擾是主觀認定. 客觀只要有第二性徵接觸就該當. 誰管你故意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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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5(42推 7噓 51→)留言100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Freeven (夏舞楓)時間1年前 (2022/09/14 09:09),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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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你媽哪個法官判的. 這他媽在判三小.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OL起先走在行人穿越道邊緣,然後靠往中央前進,與直行的易男碰撞,但易男明明可以側身或閃避,避免碰觸OL,卻疏於注意導致左手肘與OL胸部碰撞,就算不是故意性騷擾,仍有過失責任;就算OL也有過失,但不影響易男應受處罰。. 法官認為易男仍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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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8推 6噓 49→)留言73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LearnLong (學長)時間1年前 (2022/09/14 11:30), 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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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記者寫的太亂啦,我幫各位PTT紳士們整理一下. 性騷擾防治法屬位階於行政法 所以事發之後行政機關直接罰2萬. 但是性騷擾太嚴重的話依照第25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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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30推 4噓 24→)留言58則,0人參與, 1年前最新作者PeterHu0827 (6讀生)時間1年前 (2022/09/14 10: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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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https://reurl.cc/0XmVek. 該女子沿著行人穿越道之邊緣前行,且自08:34:06起臉朝右側,於08:34:09,臉朝前方,於08:34:10起,稍往行人穿越道中間方向行走,且身體及臉朝右前方,於08:34:11起,原告右手提一袋子,頭朝正前方而向該女子走來(此時原告右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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