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不是法官裁定的!同志伴侶獲准收養女兒 出自司法事務官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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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不是法官裁定的!同志伴侶獲准收養女兒 出自司法事務官之手.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同性伴侶只能收養其中一方的親生子女,但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卻裁准一對同性伴侶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女童,引發熱議。不過據了解,該裁定並非由家事法官所下,而是出自一名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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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也太哭了吧,不得不吐嘈一下. 引用一部分原文. 本案當事人若不服,可提起抗告,一樣由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屬於一級二審,但二審就非司法事務官負責,而是由三位家事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不過,本案被收養人為女嬰,年紀尚幼,無法表示意見,故不會提起抗告,全案應就此確定。. 被收養人連表達的意見的權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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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機制跟現在的生育機制根本就是有問題. 被收養的小孩有同意被收養嗎. 這難道不是一種長期的精神虐待. 同理. 被生下來的小孩有同意自己想出生嗎. 憑甚麼要被強迫活著. 根本是無視小孩的自主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96.237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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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男收養一女很噁心?. 你才噁心,八卦版噁男都巴不得收養一堆女童,想到就快吐了。. > 2. 小孩會被同儕歧視?霸凌?. 沒有人天生會歧視別人,只有愚蠢父母教出來的可憐小孩會有這種行為。同理,愚蠢同. 志家庭也可能會交出惡劣兒童,無關家長性別。此外,跟同學說自己是育幼院來的還更容易被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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