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是法官裁定的!同志伴侶獲准收養女兒 出自司法事務官之手已刪文
我要是那個女嬰 我寧願待在孤兒院裡 或是 單親 隔代
至少社會上這樣的人不少 不會只有我一個 也不會孤單
但是 被這種不正常家庭收養的 出去 根本就是只要被笑 被歧視
如果單親 大不了被笑 沒有爸爸 沒有媽媽
這種兩個爸爸 兩個媽媽的 會被笑 你有兩個爸爸 兩個媽媽
這種羞恥程度 根本是突破天際的
如果我是正常家庭的爸爸媽媽
我絕對禁止自己小孩跟這種不正常家庭的小孩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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