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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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記者鄭維真、謝進盛、鄭惠仁、吳亮賢、周志豪/連線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知情. 4.完整新聞內文:. CrazyWinnie帳號去年九月在PTT連續攻擊台南市長黃偉哲的朱姓秘書遭控妨害名譽,警方懷疑帳號是李柏璋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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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邏輯不就很正確嗎. 各位還記得大家的抗中保台男神,中山大學碩士,焦糖葛格. "我不是民進黨支持者,但我支持民進黨". 這就是完美無瑕的邏輯. "目前PTT上只有一個顏色的網軍,但我苦無證據". "台灣不缺電,只是電不夠用". "反萊豬就是反美豬,但台灣進口的美豬都沒有萊劑". "其他WHO認可的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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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立院三讀 政黨不可養網軍. 但偷養根本沒人知道. 我覺得最好方式 是直接把 輿論公關公司 定義為非法行業. 違法理由就是 侵害社會法益. 你如果自己罵人. 可以主張言論自由. 但拿錢叫別人說出你罵人的話. 不論是否為事實. 都一律算妨害名譽. 因為那不是說話者發自內心的話. 而是有對價關係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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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跟外國的遊說法案一樣. 不是不可以遊說. 但是要有規則,更重要的就是資訊揭露. 舉例來說腦殘戰車收了錢寫了文章. 必須要揭露依但未揭露被查到處罰的不是收錢寫文章這件事. 而是沒有揭露的這件事 (如同政治獻金一樣). 另外沒有揭露或登錄自身是收錢撰寫的公關公司亦同. 不是定義非法而是必須公開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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