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1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2年前 (2021/12/03 11:05), 2年前編輯推噓5(504)
留言9則, 6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其實就是跟外國的遊說法案一樣 不是不可以遊說 但是要有規則,更重要的就是資訊揭露 舉例來說腦殘戰車收了錢寫了文章 必須要揭露依但未揭露被查到處罰的不是收錢寫文章這件事 而是沒有揭露的這件事 (如同政治獻金一樣) 另外沒有揭露或登錄自身是收錢撰寫的公關公司亦同 ※ 引述《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之銘言: : ※ 引述《Healine (let me think...)》之銘言: : : 台南市不願曝光的綠營人士說,類似李柏璋的角色在政治圈就是「拿錢辦事」,且開價不 : : 菲,為打擊對手,利用網軍帶風向攻擊特定對象,無所不用其極。他感慨,特定政治人物 : : 豢養網軍,攻擊自家人比對手還狠,希望檢警早日刨除網路亂源。 : 之前立院三讀 政黨不可養網軍 : 但偷養根本沒人知道 : 我覺得最好方式 是直接把 輿論公關公司 定義為非法行業 : 違法理由就是 侵害社會法益 : 你如果自己罵人 : 可以主張言論自由 : 但拿錢叫別人說出你罵人的話 : 不論是否為事實 : 都一律算妨害名譽 : 因為那不是說話者發自內心的話 : 而是有對價關係而說 : 甚至更嚴一點 : 像部落客寫手去寫美食評價 給餐廳招待 : 還有一些PTT垃圾版務 花P幣叫人推的 : 這種有對價關係的發言 一律定義為非法 不是定義非法而是必須公開揭露你是收葉配.... 一但被查到就是定義為"詐欺"行為處以重型啊... 不過以台灣立法的尿性就是規範嚴格處罰從輕 : 這樣才能導正當今社會亂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42.2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500726.A.F19.html ※ 編輯: kaky (1.173.42.208 臺灣), 12/03/2021 11:06:19

12/03 11:06, 2年前 , 1F
我贊成,與其禁止不如透明
12/03 11:06, 1F

12/03 11:08, 2年前 , 2F
+1
12/03 11:08, 2F

12/03 11:08, 2年前 , 3F
不可能也沒辦法禁止公關公司,所以就是
12/03 11:08, 3F

12/03 11:08, 2年前 , 4F
公開才對
12/03 11:08, 4F

12/03 11:10, 2年前 , 5F
行政院用廣告洗腦人民 也是故意不揭露啊
12/03 11:10, 5F

12/03 11:10, 2年前 , 6F
塔綠斑都是用騙的 被抓到也不改
12/03 11:10, 6F

12/03 11:13, 2年前 , 7F
說什麼與其禁止不如透明...問題是誰去查
12/03 11:13, 7F

12/03 12:46, 2年前 , 8F
監督花錢容易 監督收錢很難 錢經過私人
12/03 12:46, 8F

12/03 12:46, 2年前 , 9F
公司洗一下就很難查了
12/03 12:4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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