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才0.5秒要我怎麼閃,駕駛撞癱違規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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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88(575推 187噓 720→)留言148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SuperSg (○(#‵ ︿′ㄨ)○森77)時間4年前 (2019/08/20 08: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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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趙蔡州. 3.完整新聞標題:「才0.5秒要我怎麼閃」 駕駛撞癱違規騎士崩潰:要賠40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縣一名64歲楊姓男子投訴,自己4年多前在一處路口發生車禍,撞上違規左轉的69歲王姓騎士,事故鑑定報告結果顯示,他的反應煞停時間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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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1(47推 6噓 219→)留言27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hamasakiayu (ayumi)時間4年前 (2019/08/20 09:57),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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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所以我一直覺得. 法官的心證威能是不是太大了些. 不單是交通. 甚至精神評估、建築師結構技師公會報告. 對法官而言. 都只是參考依據而已. 換言之. 他可以選擇信. 也可以選擇不信. 甚至可以選擇只信其中部分,拿來寫判決書,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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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26推 13噓 60→)留言99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yoyoflag (伊莉一咻)時間4年前 (2019/08/20 10:50),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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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SuperSg (○(#‵ ︿′ㄨ)○森77)》之銘言:. 除了民事價錢不合理. 其實3成責任 算合理. 因為遇黃燈 該做的是煞車. (按最嚴格的交通法規 是該剎車 只是大家習慣 看黃燈就加速通過). 而他看到黃燈 不是減速停車 也不是加速通過. 而是先減速 再加速. 這比停車或衝過 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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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2(1推 43噓 17→)留言6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twin1949tw (台北Station)時間4年前 (2019/08/20 11:00),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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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判決案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06 年重訴字第 50 號民事判決. 判決連結:https://bit.ly/2KTEV7P. 上訴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上訴案號:108年度上易字第58號判決. 下次開庭日期:108年10月09日上午10點30分. 下次開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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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1推 9噓 36→)留言56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wild2012 (世界末日)時間4年前 (2019/08/20 10:35),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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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影片之後 覺得 法官判得很對阿! 算輕判了吧. 在馬路上 沒有禁行機車 汽車=機車 路權一樣. 只是車子大小不一樣而已. 所以你把機車放大成汽車大小了話. 就很明顯是後車的錯了阿. 沒有道理前面的車偏了一點點. 你就撞他. 後車撞前車. 要先挨50大板吧. 而且我記得人類的平均反應速度是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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