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開9槍打死拒捕逃逸外勞 執法警判8
共 16 篇文章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hayate232 (CY)時間4年前 (2019/07/23 13:52), 4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nimiq5566 ((∩_∩))》之銘言:. 吸毒犯 毒癮或是吸毒後 開槍也沒用你知道嗎... 先不討論槍枝問題. 在美國浴鹽(甲卡西酮)氾濫 毒蟲跟喪屍一樣,所以都是以目標不能行動為原則,只要對方還會動就多補給槍直到不會動為止,沒錯 通常都是當場擊斃... 而且美國警察根本沒這麼可怕,
(還有229個字)

推噓1(3推 2噓 10→)留言15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watwmark (水印)時間4年前 (2019/07/23 16:06), 4年前編輯資訊
0
2
0
內容預覽:
個人想法. 這個外勞已經先用石塊當武器攻擊民防, 且造成頭部(面部?)流血,. 已經明顯有攻擊行為,. 接著開始想搶警車,. 問題來了, 車子能不能算武器?. 現實來說, 車子可以當武器, 而且危險度很高,. 我是認為搶警車的行為可以視同搶警槍了,. 但我猜台灣在這方面的法則應該不是很完善就是了..
(還有295個字)

推噓-1(10推 11噓 27→)留言48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eyesg (彌十郎)時間4年前 (2019/07/23 16:37), 4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大家來聊聊普世價值的爭議點. 我把我覺得重要的幾個點列一下. 大家覺得還有那幾點很重要. 1.歹徒攻擊民防人員. 2.歹徒試著搶奪警車. 到這邊 警察開槍. 我想 大家都是認同的 連法官都認同. 再來就是普世價值. 跟法律人的爭議點了. 法官認為警察不應該補刀後面五槍. 因為前面四槍就快把犯人打死了
(還有411個字)

推噓3(4推 1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erspicu (.)時間4年前 (2019/07/23 16:50), 4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nimiq5566 ((∩_∩))》之銘言:. 一直覺得電影裡頭不管是反派壞人還是正義主角,. 被槍打了還可以繼續跑.可以回擊.甚至繼續打架,. 除非被暴頭或是被打好幾槍,不然還是活跳跳.一尾活龍都是唬爛的.... 結果現實還真的這樣,真令人訝異.... 原來中彈後可以繼續攻擊人和劫車.
(還有856個字)

推噓26(68推 42噓 196→)留言306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時間4年前 (2019/07/23 16:58), 4年前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不用在那邊猜了. 八卦版的普世價值就是看到違法者就是直接槍斃不用多說. (按此邏輯,香港反送中只要民眾一丟東西就能開槍掃射,果然鄉民跟中國是兩岸一家親). 不過法庭在正常情況的邏輯是. 1. 當對方攻擊你時 - 可以開槍. 2. 當對方無攻擊意圖或無法造成傷害時 - 可開槍制止但不是往死裡打. 這原
(還有136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