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為甚麼要花人民納稅錢養一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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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廢死的都如你這個等級. 那真的可以收一收了.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rsh87_1.htm.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收支分析. 本院最近五個年度辦理案件之平均單位成本,以刑事審判案件每件9,027元最高,少年事件每件7,011元次之,民事審判案件每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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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掛版真的很可笑,就算在美國有死刑的地方如果確定是精神病也八成不會. 被判極刑。. 然後花納稅錢這個就更好笑了,你知道死刑比無期徒刑還花錢嗎?你真的天. 真到以為死刑的成本就是那顆子彈?像鄭捷案作秀那樣速審速決是特例,多. 數死刑犯一樣要關幾十年,中間無數的上訴發還更審,每一次開庭的成本幾. 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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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一個進步的國家來說. 不該用"養一個該死的人很浪費錢 所以把他殺了比較省錢"來當作是否支持死刑的理由. 相反的. 現在台灣法律上該去檢討的是. 是否能夠在不判處死刑的情況下. 而能夠使得加害人能夠對被害者家屬做出補償. 也就是說. 比起對加害者的懲罰. 試著去撫慰被害者家屬. 讓他們在失去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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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 親戚中正好有當法官的,. 而且是一家三法官,姊妹檔+一個女婿,. 然後就聽我媽轉述他們說法,. 「每次要判死刑前都會睡不著,. 真的判下去那更是好幾天睡不著,. 總覺得是我們殺了那個犯人……」. 然後我心裡就很幹……. 「媽的!說什麼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國際兩公約啊、可教化啊、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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