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為甚麼要花人民納稅錢養一個殺人犯?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5/12 14:01), 7年前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然後花納稅錢這個就更好笑了,你知道死刑比無期徒刑還花錢嗎?你真的天 : 真到以為死刑的成本就是那顆子彈?像鄭捷案作秀那樣速審速決是特例,多 : 數死刑犯一樣要關幾十年,中間無數的上訴發還更審,每一次開庭的成本幾 : 十萬,花的錢遠高於無期徒刑 如果廢死的都如你這個等級 那真的可以收一收了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rsh87_1.htm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收支分析 本院最近五個年度辦理案件之平均單位成本,以刑事審判案件每件9,027元最高,少年事 件每件7,011元次之,民事審判案件每件5,420元再次,民事調查及執行案件每件2,372元 又次之,財務執行案件每件2,349元又次,非訟事件每件152元最低,全部案件平均每件單 位成本為1,856元。 這資料有點舊 民國87年 所以你要跟我說 20年內 開庭成本從不到一萬變成幾十萬暴增幾十倍? 法院內員工的薪水有多幾十倍嗎? 不然你跟我說說看哪個地方成本會增加到幾十倍的? 喔對了順便一提 法官現在的薪水大概是20幾萬/月左右 其他人就更低囉 律師是受刑人自己請的 這錢不用算在法院頭上 ※ 編輯: HAIWEI (125.227.166.240), 05/12/2017 14:04:45

05/12 15:08, , 1F
整個刑事訴訟程序改了很多
05/12 15:08, 1F

05/12 15:09, , 2F
包含引入交互詰問
05/12 15:09, 2F

05/12 15:10, , 3F
現在一個審級問一個證人往往就問一個下午
05/12 15:10, 3F

05/12 15:10, , 4F
一個通常案件一審打個兩年很正常
05/12 15:10, 4F
打一個下午也是算半天的薪水 這些人半天的薪水加上去要幾十萬就更神了 你要看清楚 他說的是"每一次"開庭 而不是一個案件 ※ 編輯: HAIWEI (125.227.166.240), 05/12/2017 15:49:15
文章代碼(AID): #1P5K--3k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5K--3k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