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為甚麼要花人民納稅錢養一個殺人犯?消失
※ 引述《ilw4e (可以吃嗎?)》之銘言:
: 然後花納稅錢這個就更好笑了,你知道死刑比無期徒刑還花錢嗎?你真的天
: 真到以為死刑的成本就是那顆子彈?像鄭捷案作秀那樣速審速決是特例,多
: 數死刑犯一樣要關幾十年,中間無數的上訴發還更審,每一次開庭的成本幾
: 十萬,花的錢遠高於無期徒刑
如果廢死的都如你這個等級
那真的可以收一收了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rsh87_1.htm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收支分析
本院最近五個年度辦理案件之平均單位成本,以刑事審判案件每件9,027元最高,少年事
件每件7,011元次之,民事審判案件每件5,420元再次,民事調查及執行案件每件2,372元
又次之,財務執行案件每件2,349元又次,非訟事件每件152元最低,全部案件平均每件單
位成本為1,856元。
這資料有點舊 民國87年
所以你要跟我說
20年內 開庭成本從不到一萬變成幾十萬暴增幾十倍?
法院內員工的薪水有多幾十倍嗎?
不然你跟我說說看哪個地方成本會增加到幾十倍的?
喔對了順便一提
法官現在的薪水大概是20幾萬/月左右
其他人就更低囉
律師是受刑人自己請的 這錢不用算在法院頭上
※ 編輯: HAIWEI (125.227.166.240), 05/12/2017 14:04:45
推
05/12 15:0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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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個下午也是算半天的薪水
這些人半天的薪水加上去要幾十萬就更神了
你要看清楚
他說的是"每一次"開庭
而不是一個案件
※ 編輯: HAIWEI (125.227.166.240), 05/12/2017 15: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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