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何法匠會認為在道路上競飆撞死人 不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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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1推 1噓 51→)留言63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時間7年前 (2018/10/13 15:28),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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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a.. 某甲在橋上蓄意灑滿汽油, 點火, 有往來車輛不及閃避,. 捲入火海, 導致傷亡. CASE b.. 某甲在橋上蓄意灑滿汽油, 點火, 往來車輛因此停下,. 此時有一個人沒注意前方狀況, 衝入火場, 導致傷亡. CASE c.. 某甲不小心在橋上打翻汽油, 又因意外引燃,. 導致有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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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20→)留言2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時間7年前 (2018/10/13 15:27),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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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引的這一條主要行為態樣是"損壞及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實務上的討論也是比較集中在這種行為態樣. 我想你在懷疑的地方是"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 開車"違規行為"是不是能用這一調來處段,. 78年司法院曾有一號類似(但不完全相同)的座談會解釋函. (司法院 (78) 廳刑一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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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18推 4噓 38→)留言6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ixigma (六西格瑪)時間7年前 (2018/10/13 15:17),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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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貞操啊你敢嘴. 法官要這樣想也沒錯啊. 就是他是有可能會沒想到有人會被撞死的可能性. 你說怎麼可能,我就會想到. 沒錯,但是法官「認為」他想不到. 厲害吧. 因為我們根本無從證明他到底有沒有理解到這個行為會殺人. 這就是法官自由心證上場的時候了. 之前台客劇場也拍了國民法官那部片. 他們在爭執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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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5推 3噓 132→)留言16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david75610時間7年前 (2018/10/13 15: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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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的問題很簡單. 檢察官根本不需要引用殺人罪,只要用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85. 大家看一下它的法律效果:.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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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時間7年前 (2018/10/13 14: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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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開車也有預見會撞傷 撞死人的可能 如果也真的發生了. 也是殺人罪?. 這個案例跟我們說 危險駕駛有很多態樣. 喝酒是一種 飆速是一種 吸毒是一種 甚至疲勞駕駛也是. 這些樣子開車在危險性都沒有不同. 如果真的都要用殺人罪來判 就茲事體大了. 所以說 如果真要規定 就先修法吧. 照目前的刑法 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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