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陸戰兵枉死!叔見最後一面「死時七孔流血」 怒:一個都不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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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最近台灣這麼多兇殺案以及毒品氾濫. 根本跟廢死與台灣的法律有很大相關的關係. 先舉個酒駕的例子. 自己本身工作上需要跟業務一起出差. 大約五年前剛入行時發現,每間公司的業務都是自己開車到約定的地點. 每個離開的時候都是醉醺醺的。沒有一個例外!. 過了一兩年發生了一連串酒駕撞撞死人的事件. 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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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法律什麼的 嘲笑人沒有法律素養. 感嘆台灣民粹的我最不屑了. 殺人償命講那麼多幹嘛. 喔判死刑 然後呢. 要槍斃你還要給你禱告抄經心裡準備打麻藥三小. 那個被你打死姦殺開槍的什麼心裡準備都沒有. 受害者的家屬也沒有. 你跟我講法律 笑死人. 成天拿著那套不合我國文化的西方理論來講. 要怕冤案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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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m1112: 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何況是大家一起殺 罪刑分攤. 我不知道你的法學知識哪裡來的,還是跟哪個法學大老拜師的. 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第一款,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或是使用刑法第30條幫助犯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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