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陸戰兵枉死!叔見最後一面「死時七孔流血」 怒:一個都不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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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23→)留言33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martpaul (我飽了)時間7年前 (2018/06/04 01: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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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講最近台灣這麼多兇殺案以及毒品氾濫. 根本跟廢死與台灣的法律有很大相關的關係. 先舉個酒駕的例子. 自己本身工作上需要跟業務一起出差. 大約五年前剛入行時發現,每間公司的業務都是自己開車到約定的地點. 每個離開的時候都是醉醺醺的。沒有一個例外!. 過了一兩年發生了一連串酒駕撞撞死人的事件. 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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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dm (37.5度的愛情)時間7年前 (2018/06/03 22: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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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 借問一下. 會不會用這條呢. 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一堆新聞報導說是感情糾紛所引起的. 有兩派人馬撂人要給

推噓5(5推 0噓 4→)留言9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Greatgenius (雷達 X 守望)時間7年前 (2018/06/03 22: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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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種法律什麼的 嘲笑人沒有法律素養. 感嘆台灣民粹的我最不屑了. 殺人償命講那麼多幹嘛. 喔判死刑 然後呢. 要槍斃你還要給你禱告抄經心裡準備打麻藥三小. 那個被你打死姦殺開槍的什麼心裡準備都沒有. 受害者的家屬也沒有. 你跟我講法律 笑死人. 成天拿著那套不合我國文化的西方理論來講. 要怕冤案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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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11→)留言18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cm0120 (愛新覺羅小熊)時間7年前 (2018/06/03 22: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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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受害者的叔叔:. 台灣法律的判決能不能還受害者公道可想而之. 如果死者有保險或得到禮賠的話. 你可以利用這筆錢 自己得到公道 不要放過任何一位加害者. 不要心急 利用時間規劃的話 人誅後可以安坐一方. 心靈也會得到滿足跟平靜。.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

推噓17(28推 11噓 16→)留言5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ask865134 (德州家康)時間7年前 (2018/06/03 21:55),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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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m1112: 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何況是大家一起殺 罪刑分攤. 我不知道你的法學知識哪裡來的,還是跟哪個法學大老拜師的. 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第一款,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8條共同正犯,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或是使用刑法第30條幫助犯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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