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教育部:駁回管中閔案 不算是行政處分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3(14推 1噓 10→)留言25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7年前 (2018/05/04 00:59), 7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這個部分要分成兩個對象來看。. 1.對於台大. 公立大學在有學者認為雖然屬於教育部的下屬機關,但是為了保護學術自由,. 認為在學術自由範圍內,具有權利能力. (我也認同這想法,不然大學自主被侵害卻無權利能力而無法救濟,大學自主就是空話). →所以教育部才要堅持這跟學術自由無關。先打預防針,否定台大的
(還有591個字)

推噓6(7推 1噓 8→)留言16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GunHam (槍.火腿)時間7年前 (2018/05/03 22:3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從大學法及相關法規看來. 並沒有賦予教育部不聘任遴選委員會選出來的校長的權限. 更沒有賦予教育部可以要求遴選委員會倒轉回某階段的權限. 教育部現在說不是行政處分 更加落實了法規的精神. 也更證明了教育部的於法無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62.16

推噓2(3推 1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ldmangoes時間7年前 (2018/05/03 18:04),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讓不專業的我來試試. 林騰腳說:不聘任管不是行政處分. 本人解讀就是:既然不是行政處分,代表管可以當校長啦,大家可以結束這場鬧劇啦!. 恭喜管校長!. p.s 教育部說不是就不是,不准質疑。.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224.56. 文章網址:

推噓-6(6推 12噓 10→)留言28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ceiba5566 (Ceiba56)時間7年前 (2018/05/03 17:21), 7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是行政處分不等於不能告....要曲解行政訴訟法也拿出點能耐來?. 假定教育部所言為真,且此見解為行政法院採納,也完全不會影響管中閔的救濟途徑。. 一、縱使非行政處分,頂多只是管不能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打課與義務訴訟而已,. (第4條撤銷訴訟無討論價值,因為管如果提撤銷訴訟無訴之利益,會被駁回). 但
(還有919個字)

推噓3(4推 1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theray (good for nothing)時間7年前 (2018/05/03 16:52),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大法官解釋釋字第423號. 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就特定具體之公法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皆屬行政處分,不因其用語、形式以及是否有後續行為或記載不得聲明不服之文字而有異。若行政機關以通知書名義製作,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且實際上已對外發生效力者,如以仍有後續處分行為,或載有不得提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