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違不違憲是誰可以判定的?
廣義來說,任何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憲法見解,但問題在於:這個見解有沒有拘束力
憲法法庭或法院依法作成的裁判,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就像
立法院硬要編列一項預算,行政院認為違憲,拿出過往裁判主張立法院的做法違憲,不能
三讀通過。
但行政院的主張本身沒有拘束立法院的效力。
立法院仍然有權依照自己的職權進行表決、三讀。
行政院如果認為立法院的行為違憲,就去聲請憲法審判,由憲法法庭來判斷。
反過來也是一樣。
行政院認為某項法案違法或違憲,因此決定不副署。
立法院可以批評行政院:
「你這樣做違憲,行政院不能拒絕副署。」
但立法院的這個主張,同樣不具有憲法裁判的拘束力。
行政院仍然可以依照自己的權限作成決定。
如果立法院認為行政院的行為違憲,同樣去聲請憲法審判。
所以問題很簡單:
大家都可以提出憲法見解,但不是誰喊「違憲」,誰的話就自動具有拘束力。
真正具有憲法裁判拘束力的,是依法有權作成憲法裁判的機關。
不服,就去釋憲。
這才是法治國家處理憲政爭議的方式。
※ 引述《Nick87061319 (Nick)》之銘言:
: 違不違憲是誰可以判定的?
: 如果不用透過大法官判定違憲的話
: 那大法官是不是可以廢掉了?
: 本魯很好奇
: 大法官現在有什麼用處?
: 反正違不違憲也不用靠大法官判定了啊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37.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6678869.A.7F1.html
推
08/14 11:44,
2周前
, 1F
08/14 11:44, 1F
→
08/14 11:44,
2周前
, 2F
08/14 11:44, 2F
推
08/14 11:49,
2周前
, 3F
08/14 11:49, 3F
→
08/14 11:52,
2周前
, 4F
08/14 11:52, 4F
→
08/14 11:54,
2周前
, 5F
08/14 11:54, 5F
→
08/14 11:56,
2周前
, 6F
08/14 11:56, 6F
推
08/14 12:06,
2周前
, 7F
08/14 12:06, 7F
→
08/14 12:06,
2周前
, 8F
08/14 12:06, 8F
→
08/14 12:24,
2周前
, 9F
08/14 12:24,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
問卦
65
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