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察權歸國會,國會將成怪物」田秋堇:廢監院請從長計議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天前 (2026/06/14 10:59), 編輯推噓5(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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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ycppt ()》之銘言: : 2026/06/14 00:00 記者 劉育良 綜合報導 : 【劉育良/綜合報導】監察院是否該廢除,近日再次引發討論,監委田秋堇認為,要廢監院 : 可以,但要想清楚監察權要放在哪個單位,她引述前監察院長張博雅的話,「將監察權歸到 : 國會,國會將變成怪物。」 : 噓 KINGTIGERX: 美國國會表示:?? 36.232.26.63 06/14 10:23 呃... 得先釐清的是: 較普遍的慣例應為「設立『常設(或特種)委員會』」來管理,美國的作法就是成立監督 與改革委員會(眾議院) 但同時也有政府機構來把關,在政府體制內現由「美國政府問責署」負責(以前還有「 政府效率部」,但早在上一年快要來到尾聲時,已經解散了)... 而如果以台灣的環境而言,勢必需要第三方來復查 不然: 一、比在監察院時期更容易淪為追擊政敵的手段,而且不管國會在野的是藍、白或綠,勢 必都會如此(除非總統府和立法院多數黨一樣陣營) 二、將違背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當中主文已經提到: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 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 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 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 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 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 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 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 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惟其程序,如調 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 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於特殊例外情形,就特定事項之調查有委任非 立法委員之人士協助調查之必要時,則須制定特別法,就委任之目的、委任調查之範圍、 受委任人之資格、選任、任期等人事組織事項、特別調查權限、方法與程序等妥為詳細之 規定,並藉以為監督之基礎。各該法律規定之組織及議事程序,必須符合民主原則。其個 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 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 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 且順帶一提馬來西亞的情況,這邊是成立「公共帳目委員會」,同時也有「國家總稽查署 」來監督政府運作 看似是「多頭馬車」,但最終目的一樣 廢止這事很容易引起爭議,必須要慎重一些、也不能走非法凍結的方式啊...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15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1405967.A.3F4.html

06/14 11:03, 1天前 , 1F
回歸舊制用選的 就用不分區政黨票方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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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03, 1天前 , 2F
廢掉不分區立委 把不分區提名 改成提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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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11, 1天前 , 3F
DPP才是怪物 只要不是DPP抱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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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來制度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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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22, 1天前 , 5F
台灣特色的監察院就是雷洛那時候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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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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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28, 1天前 , 7F
李登輝修憲前監委是由省市議會選出的,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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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政治光譜的的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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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30, 1天前 , 9F
後來李登輝改成總統提名 國民大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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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就改歪了,提名權掌握在總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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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國大後 同意權改到立法院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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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31, 1天前 , 12F
這時有人會說 國大跟立院都是民意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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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31, 1天前 , 13F
就是有民意基礎。我們看看現今立法院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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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31, 1天前 , 14F
總統提名是怎麼被情勒的 被指責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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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33, 1天前 , 15F
不是 如果真修憲廢考監了 釋字585就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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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57, 1天前 , 16F
最簡單的做法就是監察院也是民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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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57, 1天前 , 17F
你監察委員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還不是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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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1:58, 1天前 , 18F
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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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07, 1天前 , 19F
監察院一開始是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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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37, 1天前 , 20F
立委有民意壓力 真的亂監督行政權會被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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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37, 1天前 , 21F
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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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2:38, 1天前 , 22F
從監察院不是民選開始就不該有監督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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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3:19, 1天前 , 23F
胡說八道 民選的至少不會像現在這副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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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3:19, 1天前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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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13:57, 1天前 , 25F
怪物是無視國會的行政院+總統
06/14 13:57, 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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